該做的都做了可沒人理咱
6月20日,《法制日報》記者來到北京市崇文區房改辦。
“你說的是富貴園?他們的開發商到現在都沒有把代收來的住宅公共維修基金在我們這里備案!”該區房改辦的孫先生向記者證實了京都公司欠繳公共維修基金一事。
孫先生說,崇文區房改辦前后一共給京都公司發了兩次催繳函,“我們該做的工作都已經做了,可有什么辦法,人家就不搭理咱啊!”
一邊是涉及上千戶業主利益的公共維修基金仍無“回歸”蹤影,另一邊因為已“破格”拿到產權證,房改辦的催繳函對京都公司來說已經沒有了“殺傷力”,如何走出這個怪圈?王立堂用打官司來討說法的方式,無疑成了富貴園小區業主們破解困局的最大希望。
而中國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著名置業專家舒可心認為,在此事中,無論是把收取公共維修基金的權力下放給開發商,還是有越俎代庖,“這只能說明我們體制上是有漏洞的。”
北京市律師協會物業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孟憲生認為,近幾年公共維修基金之所以頻頻“出事”,原因就在于它處于一個不獨立不安全的境地中。“就算是危改回遷房,也得禁止開發企業利用交易中的優勢地位擅自代收,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全體業主房屋‘養老錢’的獨立與安全!”
出臺行政法規解燃眉之急
公共維修基金不是一筆小數目,動輒上千萬,甚至達到上億元;牽涉的也不是一戶兩戶業主,往往是成百上千的業主;影響的時間也不是一年兩年,而是幾十年。它的重要性,從房屋“養老金”這一形象化說法中就可以看出。
然而,就是這么重要的巨額資金,既沒有獨立性也沒有安全保障,監管制度更是處處漏風。
原因何在?置業專家分析指出,由于公共維修基金不是國有資產,所以沒有主管部門對它進行審核和監督。法律依據要么模糊要么空白。作為個人資產,公共維修基金又沒有專人管理,使得其增減變化無賬可查,這必然會給違規操作留下可乘之機。
誰來保障住房公共維修基金的安全性?由誰來承擔這些不可預測的風險呢?
不少專家為此出謀劃策,一個比較成形的想法是,明確公共維修基金的信托基金性質,通過行政法規或地方法規規定公共維修基金的歸集辦法。但是,如何最終保障房屋“養老錢”的安全,這種摸索還很艱難。(王曉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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