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反壟斷法》立法進程的關注,顯然是以強烈的生活感受為基礎的:長期以來,壟斷企業的高福利,郵政、通信等行業里層出不窮的霸王條款,因為“一枝獨秀”養成的惡劣服務態度,說收費就收費的“蠻橫”,無不讓公眾深惡痛絕卻又無可奈何。在很多人眼里,作為市場經濟下“經濟憲法”的《反壟斷法》,已經不僅僅是若干寡頭企業的游戲規則,更是關系到億萬人民生活、維系社會經濟效率與公平的利器。
也正是因為這一原因,本次調查顯示,92.7%的人期待《反壟斷法(草案)》能夠盡快審議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反壟斷法(草案)》能順利審議通過,對于它能否有效遏制壟斷行為,很多人仍持觀望態度。調查顯示,只有44.6%的人認為《反壟斷法(草案)》能解決壟斷問題,而與之相比,認為“說不好”的則比它多了1.1個百分點,達到45.7%。
調查結果印證了一些專家學者的說法。6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反壟斷法(草案)》后,公眾還沒來得及高興,學者們便迅速潑下了一盆“冷水”:對外經貿大學教授黃勇、北京大學經濟法教授盛杰民、管制經濟學專家張昕竹等參與起草的專家組成員眾口一詞地表示,民眾不宜對《反壟斷法(草案)》期望過高。
人們之所以對已經期待了12年的《反壟斷法》“不敢期待”,一個原因就是在立法起草程序上,《反壟斷法(草案)》依然沒有擺脫“部門立法”的范疇,帶有濃厚的行政主導立法色彩。據了解,本次《反壟斷法(草案)》就是綜合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分別提交的建議稿而擬定。評論人士指出,由行政部門主導立法,必然會使法律帶著強烈的工具主義、功利主義、管理主義色彩,甚至會被灌輸進部門一己之私利。
在調查中,有參與者質疑,在《反壟斷法》立法問題上為什么不能召開聽證會,或像《物權法》草案一樣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呢?有人則尖銳地指出,一部被若干部門“壟斷”制定的法律能真正打破壟斷嗎?
讓人們“不敢期待”的另一個原因則來自“行政性壟斷章節被刪除”的消息。調查顯示,77.4%的人希望《反壟斷法》能制止“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但是,草案中是否包含被學者視為“精髓”的反行政壟斷,到現在為止依然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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