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嫌違法犯罪案件未得到有效遏制。本次審計共發現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51起,涉案金額86.84億元,涉案責任人157名。這些案件既有外部人員惡意騙貸,也有農業銀行部分員工內外勾結參與作案。例如,四川遂寧市射洪縣支行原行長譚維彬、市中區支行原副行長閔遠林與證券公司人員相互勾結,為其騙取個人股票質押貸款1.32億元,其中1.18億元被挪用于炒股,損失7500萬元以上。
(三)部分信貸業務存在潛在風險。一是高校貸款。近年來高校貸款規模不斷擴大,而一些高校自有資金不足,其他還貸資金來源也很有限,使銀行貸款面臨潛在風險。如,山東某學院2004年末銀行貸款余額高達6.53億元,日均利息支出10多萬元,靠財政撥款和學校學費收入結余還貸難度很大。另外,當前高校貸款普遍以學費收費權作質押,而學費收入屬財政性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一旦高校貸款到期不能償還,銀行難以真正行使對收費權的質押權力。二是擔保公司擔保的貸款。主要是一些擔保公司存在注冊資金不實和違規超額擔保的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關注。
此外,審計還發現農業銀行違反財務會計制度問題金額12.67億元,其中會計核算不實11.82億元,私設“小金庫” 849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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