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30日廣州市相關部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廣州將于8月1日零時起在行政區域內的油品批發企業及加油站推廣使用粵IV標準車用汽油,明年還將逐步全面推廣使用粵IV標準柴油。
廣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郭偉光介紹說,廣州市已發布《關于推廣使用粵IV標準車用燃油的通告》。《通告》表明,國Ⅲ標準車用汽油自8月1日起將退出廣州市場。粵IV標準車用汽油暫時按國Ⅲ標準車用汽油的價格執行。當前的國Ⅲ標準車用燃油是在2008年5月1日零時起開始在廣州銷售使用的。
郭偉光說,全面推廣使用粵IV標準車用燃油,可以減少約15%的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改善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據他介紹,粵IV標準車用汽油的硫含量標準將從國Ⅲ標準車用汽油的0.015%加嚴到0.005%,錳含量標準從0.016%加嚴到0.008%。目前國家尚未出臺車用燃油的國IV標準。北京和上海已經推廣使用相當于歐IV標準的京IV、滬IV車用燃油,并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效益。
郭偉光表示,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粵IV標準車用汽油批發、零售價前,粵IV標準車用汽油按國Ⅲ標準車用汽油的價格執行。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粵IV標準成品油(汽、柴油)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最高零售價格。目前,關于粵IV標準車用汽油定價請示已上報。預計粵IV標準車用汽油的售價將比國Ⅲ標準車用汽油上漲0.15元/升。
記者了解到,中石化廣州分公司用于生產粵IV標準車用汽油的膜脫硫裝置(S-zorb裝置)已于2009年11月30日建成,目前,該裝置正處于開工階段,投入正常生產運行后,每月即可生產18萬噸粵IV標準車用汽油,足以滿足廣州市需要。(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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