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公開質疑,大連灣石油泄露的實際數量應該在6萬—9萬噸,遠遠大于官方公布的1500噸。但截至記者發稿,事故相關企業仍未就此作出說明。
同樣,4家責任企業也沒有公開表示他們的歉意和賠償計劃。
企業的沉默讓Richard Steiner多了幾分疑惑。這位多次直接參與處理石油泄漏事故及環境保護工作的美國阿拉斯加大學海洋保護教授一直在強調,只有相關信息的透明,確切的數據才能支持確定此次事故的真實規模,并展開進一步行動。
“對責任公司的處罰必須加大,應包括對當地民眾長時期受到的健康影響的賠償。”退休前曾任中國環境科學院湖泊環境與近海環境研究室主任的趙章元對本報記者回憶了1996年2月份福建省輪船總公司在湄洲灣的溢油事故,這家公司后來曾因賠償問題未妥善解決被當地漁民告上法庭。他認為,大連灣石油泄露事件的企業方面應及時公開有關信息,分析總結教訓,才能避免又一次的“不了了之”。
規避石油引發的環境風險
趙章元說,在中國近岸海域的主要污染物中,石油僅隨藍藻、赤潮之后,排名第二,主要由石油開采、加工,事故漏油煷舶排污引發。
他稱,國家各類地下戰略儲備油庫,大多分布在地質條件較為穩定的沿海、山區,數量相對較少,但每處的總儲量都相當可觀。此類油庫的安全性和防滲性能較好,迄今未有發生過滲漏污染問題,然而,其風險性依然存在:除了人為操作失誤性風險外,隨著全球性氣候變暖,地下水位逐年在下降,表層土壤和巖石的風化剝蝕加劇,水封洞庫水位保持的難度將日益增加,其密封的可靠性也會隨之變小。
此外,如果地殼微動頻繁,一旦出現地應力相對集中于洞庫附近,出現庫下裂隙,將造成巨大損失。
綠色和平則呼吁,政府應對全國的石油基礎設施做全面的風險評估,包括所有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庫、輸油管道、油輪運輸和石油生產企業。
政府應制定全國的石油泄漏應對計劃,以更有效地應對重大石油泄漏事故,其中包括實現石油打撈設備的現代化,為危險品打撈人員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以及提供應對泄漏事故的培訓和演習。國家計劃應明確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化學分散劑和焚燒的方法處理海上漏油,并禁止這些技術被用于近岸或淺水區。應該定期審查全國所有參與應對石油泄漏事故的機構。
生態影響不可估量
趙章元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大部分油污收集起來,還可繼續作為原油使用,剩下不多的部分可用化學分散劑等處理。但即便如此,也很難清理徹底,一部分油污有可能附著到海底底泥和水生植物等上面,通過食物鏈的富集效應,最終給人體健康帶來風險。
綠色和平通過調查發現,大連近岸地區的水面已經被嚴重污染,本地水域中的大多數生物也很有可能已經被石油污染。而生物接觸這種有毒有害物質將導致很高的致死率,造成的傷害在很長時間之內都很難恢復。除此之外,一些無法預料的環境影響可能在未來數年才能暴露出來(這在其他的原油泄漏事故中已有先例)。此外,由于燃燒而產生的污染物在溶于水后,也會大量附著在近海的海床上。Richard Steiner稱,長達十年的生態影響并不是危言聳聽的估計。
綠色和平建議,在環境生態恢復方案中,應建立海洋保護區,以抵消泄漏帶來的危害。(杜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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