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國一次原油加工能力4.7億噸,位居世界第二位。目前,新布點的大型煉油項目13個,新增煉油能力達3.2億噸/年,項目遍及10多個省市。
“十二五”時期,我國煉油能力將突破8億噸/年,與預測需求的煉油能力相比,過剩能力將超過2.5億噸/年。大型煉油項目需要配套相應的原油進廠、原油儲存等配套工程,占地多;加工每噸原油目前最先進的水平也要消耗0.5噸水,煉油過程即使嚴格控制也存在一定的“三廢”和C O 2排放,分散布點既會增加處理難度,也將增加處理投入。國家應統籌考慮煉油項目布局,嚴格執行煉油項目準入制度,從嚴控制大型煉油項目核準或審批,避免無序發展。
未來10年核電裝機容量將翻8倍
緩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在新能源的重點發展方向中,新興產業規劃將核能、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確定為發展重點,引領清潔能源的快速發展。確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以上,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5%和單位G D 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為此,國家發改委提出了“積極發展核電”。
英大證券電力分析師盧小兵認為,根據既有的規劃,到2020年和2030年我國核電的裝機將超過8000萬千瓦和2億千瓦,按照當前核電裝機不足1000萬千瓦計算,這意味著未來10年核電裝機容量將翻8倍,10年期間投資額將超過6000億元。
對于發展核電備受爭議的幾個問題,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長柴松岳指出,從廠址資源看,目前已經具備了在未來10年間建設1億千瓦以上核電的條件;從鈾燃料資源看,經過國產和進口并舉努力,鈾資源不構成對我國核能發展的根本制約因素。
形成“5+1”的能源開發格局
隨著我國在碳減排方面壓力和責任的增大,未來水電的發展對我國能源供應和降低碳排放強度都有重大意義,是實現2020年我國對外承諾非化石能源比例的關鍵環節之一。
盧小兵認為,以目前的1.85億千瓦計算水電開發利用率僅有34%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60%-70%的平均水平。若以2009年水電裝機容量為1.97億千瓦時,即在未來10年將增加水電裝機容量約1.2億千瓦時,再按照大型水電建設周期5-8年時間計算,“十二五”期間至少核準1 .2億千瓦的水電裝機容量,才能實現2020年碳排放目標,因此,在當前的排放情況下,水電投資有望迎來一波高峰期。
對于能源發展空間布局,江冰透露,東部的電廠建設將以核電和燃氣電廠為主;同時在西部、中部將根據水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優化布局大型坑口電站,加快電網和電力外送通道的建設,科學適度發展煤電燃料替代;而西南將重點發展天然氣和重點流域的水電開發。
總體來看,“十二五”將重點形成山西、鄂爾多斯盆地、西南、蒙東、新疆5個綜合能源基地和中東部核電站建設的“5+1”的能源開發格局。
不過,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研究中心主任徐華清坦言,發展非化石能源對中國來說是更大的挑戰。
他告訴南都記者,目前來看,水電、核電的發展環境是很好的。但是要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水電裝機能量從目前的1.9億千瓦提高一倍達到3.8億千瓦,核電從目前投運的1000萬千瓦提高到7000萬千瓦以上,對我們是很大的挑戰。比如說,發展水電中如何保護生態環境,庫區移民問題;發展核電中核電的選址和核電安全問題,等等。(編輯 蔡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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