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發生環保事故的紫金礦業被環保組織指責受罰力度過輕。昨日,重慶市綠色志愿者聯合會(以下簡稱“重慶綠聯”)向環保部遞交環境公益行政復議申請書,要求責成福建省環保廳重新調查取證,嚴格適用法律,加重對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今年7月污染汀江的處罰。
今年7月3日,紫金礦業集團旗下福建上杭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水位異常下降,約9100立方米的廢水從排洪涵洞直接流入汀江干流,造成流域重大環境污染,當地養殖業受到重創。福建省環保廳于9月30日宣布依據有關法規對紫金山銅礦濕法廠處以956.313萬元的罰款。
對此,重慶綠聯負責人吳登明告訴記者,他們認為對紫金礦業的行政處罰存在缺失和不當,未能嚴格貫徹執行《水污染防治法》、《侵權責任法》。紫金礦業對環境造成了重大損害,危害了當地居民的安全。而這點罰款對于紫金礦業這家中國最大的黃金生產企業來說,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也不足以懲戒惡意排污企業及其高管團隊,更不足以消除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損害后果。
吳登明稱,這次重慶綠聯之所以申請行政復議,主要原因在于福建省環保廳的上述處罰決定對被處罰人認定不準確。該環保組織呼吁,環保部應責令福建省環保廳重新調查取證,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將紫金礦業追加為被處罰人,處以與紫金山銅礦相同金額的罰款,明確提出紫金礦業全面消除污染損害后果的整改要求,同時按照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的收入50%以下的標準,對紫金礦業、紫金山金銅礦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除了紫金山銅礦污染事件外,今年9月21日,受臺風影響,紫金礦業下屬的信宜紫金銀巖錫礦的高旗嶺尾礦庫漫壩決口,下游部分房屋、農田受損,并造成人員傷亡。而因這起事故,信宜市政府已將紫金礦業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1950萬元。對此,吳登明強調,這樣的賠償要求都太輕,因為紫金礦業不僅應承擔行政處罰還要負擔法律責任。
事實上,此前業內就普遍認為,紫金礦業因環保事故接受的處罰力度過輕。紫金礦業2009年年報顯示,該公司銷售收入209.56億元,凈利潤高達35.41億元。對于這樣的公司千萬元的罰款不過是其利潤的0.27%。而上周,紫金礦業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該公司盈利創新高,實現營業收入206.17億元,同比增長39.69%;凈利潤38.47億元,同比增長33.09%。而如此高額的利潤更讓人感到,該公司受到的千萬罰款只是九牛一毛。
據了解,目前環保部還沒有受理重慶綠聯的行政復議,不過,按照規定5天內應有明確答復。記者從重慶綠聯官網上看到,該機構是經重慶市民政局正式登記注冊的非盈利性民間環保組織。 (記者 肖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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