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稅務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對成品油生產企業在生產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成品油,免征消費稅。
以下為通知內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征消費稅的通知
財稅[2010]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免征消費稅,F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從2009年1月1日起,對成品油生產企業在生產成品油過程中,作為燃料、動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產成品油,免征消費稅。對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對外銷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費稅。
二、從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發前,成品油生產企業生產自用油已經繳納的消費稅,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予以退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參與互動(0) | 【編輯:林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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