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科技北京”行動計劃的重點內容,北京市科委、市財政局牽頭編制了《北京市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方案》,該方案日前通過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等四部委組織的專家論證,只待正式文件下達實施。
今年6月,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聯合出臺《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規定,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
根據方案,到2012年底北京市計劃推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3萬輛,其中純電動汽車230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7000輛。北京市將按照電池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上述政策與國家此前的配套政策如出一轍。在國家公布的補貼方案中,規定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因此,如果中央和北京兩級政府的補貼相疊加,最高補貼額度有望達到12萬元,補貼力度與深圳持平,成為全國在新能源領域補貼數額最高的城市,北京市財政擬為此籌資17.3億元。
除了單車補貼額度外,北京市還將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別推廣示范車1000輛、5000輛和24000輛,總數達3萬輛,是6個試點城市中最多的一個。
在配套設置方面,北京市將給予充電站(樁)不超過建設投資30%的財政補貼。充電設施以慢速充電樁為主,快速充電站、電池更換站為輔,三年內建設慢速充電樁36000個,達到車樁比1∶1.2,快速充電站100座,電池更換站1座,電池回收處理站2座,專業維修服務站10座,信息采集處理站2座。
此外,北京還將加大政府采購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使用電動汽車,擴大應用規模;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為電動汽車推廣應用提供信貸、擔保等金融支持。并醞釀成立北京市電動汽車運營公司,以市場化手段加速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進程。
在今年6月政策出臺后,深圳市成為最早出臺了地方補貼配套政策的城市,此后,其余4座城市紛紛推出各自的私人補貼計劃,以及截至2012年的發展計劃(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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