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可來自金融交易稅、碳關稅等
在距離聯合國應對氣候變化談判坎昆會議結束僅有兩天之際,已不再對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全球協定抱有期望的與會各方,開始正面接觸其他關鍵議題,以期通過在某些相對核心問題上取得積極成果,來促動整個聯合國氣候談判框架繼續向前推進。
當地時間12月8日至9日,各經濟體環境部長集中圍繞哥本哈根會議擬建氣候基金的規模及資金來源等細節展開探討。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機負效應尚未完全消散、發達經濟體對此前協議內容有所反悔的背景下,氣候基金的建立仍需各方繼續進行“深度勾兌”。
發達經濟體拒絕踐諾
從坎昆氣候談判啟幕前夕開始,本次會議達成有法律約束力全球減排協議的前景就十分暗淡;而日本等經濟體強硬拒絕延長《京都議定書》的立場,更扼殺了全球協定在坎昆達成的最后希望。
正因為如此,建立氣候基金等次級議題成為坎昆會議與會各方“退而求其次”、重點“攻關”的對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8日晚間表示,建立氣候基金是坎昆會議最為期盼的成果之一,“對發達經濟體與發展中經濟體建立互信能夠起到關鍵作用”。
然而,本周二和周三的部長級談判環節開始后,發達經濟體的表態卻首先讓全球圍繞建立氣候基金的談判成果有所倒退。
去年底達成的《哥本哈根協議》確定,發達經濟體將在2010年到2012年共提供300億美元快速啟動基金,自2013年到2020年建立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基金;該氣候基金框架也可由發達經濟體年度國內生產總值(GDP)總和的1.5%來填充。然而,發達經濟體在坎昆公開拒絕履行《哥本哈根協議》,不僅拒絕提供上述規模的資金,更反對由政府出資作為其中大部分資金的來源。
相比之下,發達經濟體更希望執行潘基文召集的融資顧問團所提出的最新方案,其中所包含的資金來源包括征收金融交易稅、向國際海運和航運征稅、碳關稅等。
執行環節尚存潛在障礙
坎昆會議聯合國工作組負責人瑪格麗特·穆卡哈納納-桑加維表示,聯合國是在當前全球、特別是發達經濟體業已債臺高筑的情況下提出上述建議的,“面向新群體征收新的稅種,既不增加納稅人負擔,又可滿足未來資金需要”。此外,發達經濟體還要求,氣候基金資金應主要來源于企業使用相關含碳原料所繳稅款,或各企業碳排放權的拍賣所得。
不過,在10月初于天津舉行的聯合國第五次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上,包括中國、南非、印度、巴西在內的“基礎四國”堅決支持《哥本哈根協議》確定的氣候基金方案。
鑒于此,墨西哥氣候特使路易斯·阿方索·德阿爾巴拒絕對任何一種方案表示出傾向性,但他誓言,“要在坎昆會議期間決定氣候基金的最終方案”,而這需要各方拿出合作的政治意愿,進行深度交流與磋商。
需要強調的是,即使氣候基金方案能夠在本周順利確定,其在執行環節也將遭遇巨大挑戰。其中,作為全球最大經濟體及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之一的美國或將成為其中的最大障礙。在上周五舉行的投票中,由美國共和黨主導的美國國會眾議院否決了“碳排放總量管制與排放權交易”(cap-and-trade)議案;而在尚未進入投票環節的參議院,所有新當選的共和黨議員也都反對這一議案,令美國國會通過氣候變化相關議案的愿望在未來兩年內難以實現。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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