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經延時,華沙氣候大會在跌跌撞撞中最終達成協議,為2014年利馬大會、2015年巴黎大會等奠定了基礎,達成一份全球性減排協議的希望仍在前方。但是,人們對氣候談判口號多、協議多、落實少的“三多”弊端以及發達國家逃避承諾的行為越發擔憂。
開幕之前,華沙氣候大會曾被期許為一次落實的大會,主要任務是落實多哈會議達成的承前啟后的一攬子成果,既要推動巴厘路線圖談判成果落到實處,又要推動德班平臺談判進程繼續前行。
對各方都關注的三大問題——德班平臺進程、損失損害補償機制、資金問題,華沙大會最后產生了協議,但成果不盡如人意。協議被視為空殼,大會的口號“我在乎”被戲稱為“不在乎”,一些非政府組織憤然離場。
在資金方面,盡管發達國家承諾應當對發展中國家予以資助,但既沒有提出落實時間表,也沒有提出具體數額;在對極端氣候災害損失的補償機制上,發達國家的承諾也沒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讓國際社會擔心的是,一些發達國家企圖否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及《京都議定書》的“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基本原則,既不想承擔自己的歷史責任,又宣揚無差別的責任,試圖讓發展中國家承擔超出自身能力和發展階段的責任。
更有甚者,日本等發達國家在減排上出現倒退,并在大會多個場合狡辯。這種做法就連日本的環保主義者都極為憤慨。盡管如此,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基礎四國”和更多發展中國家推動下,氣候談判仍然能夠克服阻力前行,取得“各方都不滿意但都能接受”的成果。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受到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肯定。更讓人踏實的是,中國代表團多次表示,無論談判進展如何,中國都將堅定不移地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這是中國內在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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