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峰會,即哥本哈根會議,讓全球減排“集結號”再次吹響。會議是國際社會合作應對全球變暖、“化危為機”的重要行動節點,而且各方將確定全球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2012年-2020年)的行動方案,這也是這場“大戲”吸引全球目光的根本原因。
歐盟國家積極響應節能減排
歐盟自詡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旗手”。歐盟在節能減排方面一直表現積極,意在主導世界環保產業的發展,謀求新興低碳經濟時代全球競爭的“制高點”。1992年公約中,歐盟主張工業化國家率先行動,在2000年把溫室氣體排放降低到1990年的水平。在《京都議定書》中,歐盟接受2008-2012年間減排7-8%的目標。2007年歐盟就提出,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0%,最近,歐盟又宣布,如果這次峰會達成積極協議,還可把減排指標提高到30%。
發展中國家要求區別責任
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生態環境脆弱。雖然歷史排放少、人均排放量低,卻是目前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受害群體。
在全球氣候談判中,發展中國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主張發達國家應該完成《京都議定書》確定的減排任務,繼續承擔中期大幅量化減排指標,并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支持。發展中國家應該根據本國國情,在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轉讓支持下,自愿進行適應氣候變化的努力。
盡管全球氣候談判既有文件并未規定發展中國家必須承擔減排的強制性義務,但中國、巴西、印度、韓國、新加坡、南非、墨西哥等許多發展中國家出于對全球社會和國家利益的負責精神,最近已經主動宣布自愿減排方案。
開發新能源實現中國可持續發展
中國代表團在哥本哈根會議中也表達了自己的立場,首席代表蘇偉稱,氣候變化問題主要是過去200年的發展過程中,由于發達國家的排放造成的。中國2007年已經發布國家方案,不久前又提出“到2020年單位GDP減排40%-50%”的目標,這是基于現實狀況和發展趨勢仔細測算所提出來的,也是我國政府履行國際責任的承諾。
但是要實現中國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走一種全新的發展道路,這種發展模式必須建立在新能源開發的基礎之上。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里面,水電、風電、核能等可再生能源加起來才只占7%。發電站中火電占74.4%,水電占20.4%,核電和風電僅占1.2%和0.8%。相對于一些發達國家,我們相距甚遠:德國的可再生能源已達到14%,每年風力發電可以滿足全國5%的用電需求,法國電力供應的80%來自核能,預計到2010年其他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達到21%。
溫家寶總理在演講中指出,中國在發展的進程中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從中國人民和人類長遠發展的根本利益出發,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了不懈努力和積極貢獻。中國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長速度最快的國家。水電裝機容量、核電在建規模、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和光伏發電容量都居世界第一位。此前,在11月30日于南京舉行的中歐高峰論壇演講中,溫家寶總理也首次提到中國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已居世界第一。
因此,中國必須在能源結構調整上繼續大做文章,特別是降低石化能源的比重,大力發展水力、風力、核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低排放與可再生能源,加大研發投入、重視技術創新,力爭在新能源革命中占據先機。
總之,節能減排、維護人類共同的生存環境,是所有國家的共同愿望和義務,我們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需要敦促國際社會繼續努力減排。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以更小的環境和能源代價保持我們的經濟增長,實現中國的可持續發展。 (記者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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