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制度戳穿油耗“謊言”
生意越做越好,兩輛車明顯不夠用了,在北京中關村科貿電子城做辦公設備生意的陶武準備近期再去車市看看。
“我聽新聞里說明年所有車型都要貼油耗標識,是政府指定的檢測機構測試的,應該比廠商自己公布的要可信一些吧!”陶武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廠商提供的理論油耗基本上沒有可信度,“實際油耗至少要在廠商數據上加1—2個油吧”。據他介紹,他目前開的1.8L中華駿捷手動版理論油耗7.6升,但平常實況在9個油左右。
廠商公布的油耗數據“不靠譜”的現象近日有望畫上句號。
按照工信部去年7月底出臺的《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示管理規定》,2010年1月1日起,在境內銷售的總質量3.5噸及以下的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都需要貼《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標注由國家指定檢測機構按照統一的國家標準測定的市區、市郊、綜合三種工況的燃料消耗量。同時,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也需將不同油耗車型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樣本報工信部備案,工信部將定期公告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指標。
本報記者獲悉,截至12月22日,已有60多家企業近4000個車型的油耗標識已按要求備案。新年伊始,工信部門戶網站將推出“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通告”欄目,公開發布并將定期更新企業報送備案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指標數據。
“再買車我會上工信部的網站查詢一下官方數據,但我也會上相關車型的論壇,看看車友們自己公布的數據。”陶武表示,他不會只看官方數據,畢竟那也是在模擬路況下的測試結果。
工信部有關方面也就此特別說明,任何試驗室試驗和道路試驗,都不能完全模擬所有駕駛者的實際駕駛狀態,由于氣候條件、道路狀況、油品質量、交通擁擠程度以及駕駛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實際燃料消耗量有可能會與《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上標示的數據存在一定的差異。
違規成本左右廠商“誠信度”
此前,廠商油耗為“真實的謊言”已是車界的“潛臺詞”。在廠商自導自演的各種節油大賽中,油耗甚至低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
油耗“謊言”微妙的落腳點在“理論”上。
理論油耗一般指的是90公里等速時的油耗,也就是汽車廠商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溫度、風向、風速等客觀環境要求,使車輛在平坦路面或在底盤測功機上保持90公里時速,然后通過專業方法測算出的油耗。
業內人士透露,公布油耗時,部分汽車廠家會在同一系列中的不同型號產品油耗數值中,選擇數值最低的那一款公布。此外有些廠家在測試過程中,不是取平均數值而是取最低數值,這樣一來就造成理論油耗與實際油耗偏差很大。
“別的競爭車型都標那么低,我們的自然不能標高了。”某合資品牌銷售人員私下表示,不管是廠家還是消費者,都知道產品介紹單上的油耗標準沒什么價值,“實行油耗公示以后可能會好一點吧!”
據海關統計,去年我國進口原油17888萬噸,石油消費對外依存度達到49.8%。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8億輛,機動車消耗的燃料,占我國燃料消耗總量的40%左右。據預測,到2020年車用燃油消耗為3.05億噸,換算成原油將超過5億噸,車用燃油成為我國新增石油消耗的主體。
在“低碳汽車”概念風生水起之日,我國油耗標識及公示制度的實施趕上了“潮流”。目前,包括歐盟、美國、日本、韓國等在內的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已經根據各自國情實施了不同形式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標示制度,作為控制汽車二氧化碳排放和油耗的主要措施之一。
“這是建立汽車節能長效管理機制的必要措施,涉及政府管理職能、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消費者的權利和利益、社會的整體利益以及監督責任等。”工信部如是解讀《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管理規定》的重要性。
本報記者發現,根據規定,汽車廠商未按規定要求進行標示、粘貼的,未按規定要求報《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備案的,或標示內容與備案內容不符的,“將視情節嚴重,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但至于處理措施與強度,規定言語不詳,對于檢測機構的責任,則干脆沒有提及。
若是違規成本過低,規定則難免流于形式。油耗標識實施的最終效果,還需拭目以待。 (記者 劉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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