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注定不會是一個可以輕易消解的話題。
日前,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張洪濤針對山西煤改一事表態:資源整合絕對不走計劃經濟的老路。山西的煤礦整合不是因為要把民營資金兼并掉、全部改成國有,而是因為我們要把礦山的危險降到最低。
這或許也是山西煤改諸多理由中最得人心的一條。沒完沒了的礦難痼疾,讓山西始終處于“帶血GDP”的高壓之下。根據山西煤監局對近兩年國有大礦與地方小礦在百萬噸死亡率方面的比較,鄉鎮小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重點煤礦的11.3倍,也就是說,小煤礦生產1噸煤就要付出10倍于大礦的生命代價。
而在輿論多年的口誅筆伐中,煤老板“為富不仁”的形象也是深入人心,他們只知賺錢和炫耀,不懂得回饋社會,攫取了一桶又一桶的黑金之后,卻將嚴重破壞的自然環境和礦難留給了當地。
然而,是否因為小煤礦和煤老板存在“原罪”,我們就可以理所當然地“以惡制惡”呢?
在此輪山西煤改中,計劃而不是市場成了主角,政府單方面劃出了一二三,讓另一方在規定時間完成規定動作,并伴之以過期不候的恫嚇,這種“沒得商量”口吻讓很多斥資完成前期投入的煤老板在指令價格面前蒙受損失,甚至是血本無歸。而山西省內作為收購主體的七大煤炭國資企業則兵不血刃地完成了對民資的跑馬圈地,一進一退之間,民資以縮水為代價,換來了國資的保值增值。
其實,我們可以想象,在中國這樣的國情之下,只要轉讓價格差不多合適,以浙資為主的煤老板們也不會一副不依不饒的樣子。從很多媒體報道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收購小煤礦的價格基本與煤老板的投入差了一半左右,不僅強買強賣,還不允許討價還價,再怎么理直氣壯的行為也要大打折扣。
不可否認,山西煤改的益處很多,比如資源整合后提高了產業的集中度,防止煤炭的賤賣;比如減少礦難,雖然大礦的每一次礦難都是驚天動地,但總歸安全保障水平要高;比如小煤礦開采浪費嚴重的現象也可以得到遏制。但我們改革的目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要求公平、自愿的交易方式,要求是法治經濟,但在山西煤改中,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市場經濟特點,而是秉循著計劃經濟的思維,一紙令下就將小煤礦和煤老板一勺燴。即使最新的結果顯示,山西煤改的簽約率達到了98%,但這不是市場行為,而是屈從于行政命令的結果。
民資不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乖寶寶,當年山西政府吸引浙江民資時的殷殷之情還歷歷在目,轉眼間就下逐客令,是對市場經濟所至為看重的“信用”原則的輕視。經濟活動是一個多重博弈的過程,而不是一個回合的買賣,難以想象再往后山西政府招商引資時,民資還會不會欣然前往。
山西煤改的傳導效應則更讓人擔憂,有了凌厲如山西那樣的樣板工程之后,內蒙古、河南等地也開始仿照山西醞釀自己的煤改,只是在如此強勢的政府意志面前,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律能得到多大程度的尊重,讓人擔憂。(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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