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三個版本均沒有涉及財政補貼,只是在聽證方案基礎上重新設置了不同的水價漲幅。其中,“方案二理想版”的價格增幅明顯低于方案一,以居民生活用水為例,最低漲幅只有15.78%,最高的為47.36%。“方案三現實版”則居民水價漲幅比方案二高,但工商行政事業水價則有小幅下降。“方案四常規版”則是最接近聽證原方案的,基本可以實現多方共贏。在方案四中,家庭居民生活用水4方以下不調價,4—18方每方漲5毛,19—29方每方上調1.05元,30方以上則上調1.40元。漲幅比方案三略有所降,但工商行政事業水價則略有上升。
【消費者回應】 “4方最低保障用水量是否太少?”
對于劉杰新方案中“工商行政事業用水也設定階梯水價”和“細化居民階梯水價”的想法,記者采訪的大部分市民均較為認可,認為原先22方水的范圍較大,在這一階梯漲價時,用水少和用水多的家庭戶實際并無區分,無法實現通過水價強化節水的意識。市民羅琳認為,按照劉杰設置的四級階梯,18方以下的水價漲幅不能超過20%為好。
但也有市民質疑居民用水“保障線”設定為4方是否合理。“一個月4方水是否太少了?按現有政策,即使是低保戶都有8方免費水的優惠。”兩口之家的市民朱先生說,其月用水量一般都超過4方。
消費者聽證代表李長龍則表示,在收集市民意見的過程中,發現大部分市民對現行三級階梯水價并不排斥,如果要細化階梯,須充分征求市民意見后方設定。他認為,細化為四級階梯的做法在實際操作中較為復雜,“修改階梯水價就是改變水務集團的收費模式,水務集團有可能要對計量設備進行更新,這就需要資金投入,操作上有一定難度”。
“財政補貼是否真能到達個人?”
針對劉杰在新方案中提出的水價財政補貼,多數市民表示贊同,并認為只為用水量在4—18方的用戶提供財政補貼的形式確可鼓勵人們節水,“你要想得到補貼,就必須節水,不然就是用高價水”。
李長龍同時也表示了擔憂,“要求政府進行財政補貼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難以實現。水費的支出占市民所有支出的比例較低,財政要補貼的金額也會相對很低,且全市每年花10個億在用水上,要專門為水價進行財政補貼立項的可能性很小”。
“原水價格和水價聯動并不合適”
對于劉杰提出的水價聯動機制,不少消費者則持反對態度。“原水價格的成本還包括人力成本、管網維護和水質保證等成本,這些根據各地經濟狀況和水工藝等會有所不同,怎么能說這是個定量呢?”消費者蔣小姐認為,如此設置聯動過于簡單,且容易造成水價頻繁上漲。對此,李長龍也表示類似觀點。
“作為聽證代表,應重點解決的問題是到底要漲多少。”李長龍認為,討論重點如果糾結在如何設置階梯和進行財政補貼等則可能偏離重點。(張瑋 廖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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