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簡稱規劃)的具體內容、出臺時間都是業界關注的焦點。近日,有消息稱,規劃出臺時間或將延后到春節方有眉目。
該消息稱,由于新能源產業發展速度已經超過了此前預計,有關部門不得不對該規劃草案中所提及的2020年新能源裝機容量等發展目標進行調整,個別發展目標將會有所提高。至今該規劃的最新修改版本尚未上報國務院,仍在國家發改委層面進行審定。
事實上,從2009年5月份以來,關于規劃即將出臺的消息陸續傳出,但至今仍然止于傳言階段。對于遲遲不推出的原因,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教授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方案的出臺會涉及到很多復雜的問題和細節,例如此前將短期振興規劃升格為《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將原來的2010年的短期目標延長至2010年等,這些修改都需要時間。”
根據規劃原草案內容,202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光伏及核電運行的總裝機容量將分別達到1.5億千瓦、2000萬千瓦和8000萬千瓦。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目標比2007年發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的目標有了極大提升,發展目標分別為原先規劃的5倍、11倍和2倍。
在林伯強看來,延后出臺可能還與碳排放指標有直接關系。此前哥本哈根會議上,我國政府作出了承諾,即到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左右。“國家對新能源產業的戰略地位也漸漸有了新的認識,為了達到節能減排的目標,規劃草案必須要有所調整”。
林伯強預計,具體方案最晚將在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出臺。如果出臺對能源企業無疑是利好。除此之外,規劃還能夠完善新能源產業涉及到的設備、研發、設計、利用等各個環節,形成更加完整、高質量的新能源產業鏈條。林伯強強調,要根據產業、政府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設定新能源裝機規模目標,“這樣,即使出臺了,也可以適時、合理地進行修改和調整”。 (陳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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