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委員會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中國對能源戰略的重視上升到一個新高度。1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
這是目前我國最高規格的能源機構。“意味著我國在整體能源戰略方面的整體思路和實施方針將更為清晰。”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前世今生
“國家能源委員會基本上擺脫了國家發改委的痕跡。”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崔新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進一步看,未來改革(比如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速度可能會加大,市場化會更明顯。”“我國高層次的能源機構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這一次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意義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語。”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震告訴記者。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能源管理體制曾經歷過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但兩年后即被撤銷。1988年組建能源部,1993年撤銷,自此十多年間再沒有一個統一的能源管理部門。
“能源是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涵蓋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多個領域,涉及經濟、外交、資源等多個部門。我國需要從高層次上加強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說。
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作為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后,國家能源委員會這個更高層次的能源議事協調機構終于正式成立。
戰略意義
《通知》明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國家能源局的成立,讓能源行業有了明確的主管部門。但從一年多的運行情況看,作為一個副部級的機構,在統籌協調能源重大問題方面,國家能源局確實有些力不從心。”王震分析說。
早在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業內對成立“能源部”的呼聲頗高,但受各種因素制約,這個呼聲并未成為現實。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電監會、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中。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安全供應問題日益成為一個重大戰略問題。
“能源問題的戰略地位,決定著我國需要成立一個高規格的能源機構。而新的形勢下,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領導力、執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姜鑫民表示。
決策執行
據了解,此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電監會等21個中央和國家部委的負責人擔任委員。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成立,讓人們想起了曾于2005年成立的一個類似的能源高層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后的幾年間,國家能源辦的作用并不十分明顯。在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國家能源辦的職責劃歸到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局。
“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不同的是,國家能源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國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門的角色已經明確,在能源管理和能源決策方面也做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國家能源委員會既有權威性,又有能源局這個執行平臺,應該能發揮出預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說。
根據規定,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見習記者 黃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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