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高級別的能源發展和能源安全的統籌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能源委)近日正式成立。
昨日(1月27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該通知落款日期為1月22日。根據其內容,國家能源委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任國家能源委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出任副主任。
規格高 涵蓋部門廣
時隔兩年,國家能源委終于成立。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因其規格之高、涵蓋部門之廣引人關注。
2008年3月11日國務院公布的新一輪機構改革方案中明確,中國的能源管理機構將由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組成。
國家能源局一位官員昨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在職能上相似于2005年5月成立的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國家能源領導小組此前的定性為國家能源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其組成人員的規格也比較高。
記者注意到,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相比,國家能源委的組成人員里增加了來自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央行、稅務總局、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國家能源局局長亦為能源委組成人員。
能源局承擔具體工作
上述能源局官員表示,國家能源委與現在的能源局無職責交叉問題。能源委是議事協調機構,非實體機構;能源局相當于能源委的辦事機構,承擔國家能源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2008年,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出爐,編制為112人、下設9個司局,級別為副部級,是國家發改委管理的國家局。上述能源局官員表示,成立國家能源委,正是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將強化價格、宏觀管理權限。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也告訴記者,國家能源局將是國家能源委的專門辦事機構,這樣能源局就有了直接向高層匯報工作的途徑,今后我國能源領域大政方針的制定也有了更好的基礎。他還指出,能源委作為高級別的管理機構,不會對具體問題作出決議。
另據了解,由于國家能源局承擔的工作量將加大,其人員編制也有望擴大。
職能分散狀況將改變
國家能源委的成立,也意味著國家能源局難以完成的能源行業管理任務,將由能源委推動進行。
在能源局成立之初,就曾有能源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未掌握能源定價權和項目審批權這兩大核心職能,這種管理格局還不能適應國家能源戰略發展的需要。比如,能源價格決策仍然由國家發改委負責。
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曾公開表示,要國家能源局實施對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的管理,但是與能源行業發展相關的管理職能卻又分散在不同部門,國家能源局任務重,但履行職責困難較多。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高級經濟師、全國能源問題專家牛犁認為,雖然當前能源價改等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但對于能源委的職責定位來說,“相對瑣碎”。他認為,國家能源委的成立將有利于國家能源局進一步發揮在全國能源行業管理的職責,但能源委不是日常行業管理部門,會更重視國家能源安全和未來能源發展。
新聞鏈接
新能源或先受益
日前,國家能源局已著手起草中國能源“十二五”規劃。按照國家能源局下發各部門和能源公司的規劃起草方案,“十二五”期間,首要任務就是要培育和發展新興能源產業,其中包括核電、水電、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同時還要加快對煤炭等傳統能源的產業升級。
國家能源局一位官員表示,國家能源委成立后,新能源產業將可能最先獲得關注,多個部委的推動將使新能源產業獲得更快發展。(記者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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