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日電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對于國家能源委的高規格成立,有學者認為此舉既意味著能源戰略國家意志的繼續加強,也意味著能源管理體制的協調性仍待改善,無論是能源管理體制的健全,還是大部制改革,“還需要繼續探索完善,任重道遠。”
“這次能源委成立,兩位政治局常委分別出任主任和副主任,再次表明中央高層對能源工作的高度重視,意義深遠。”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法治政府與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釗認為,由于能源問題涉及電力、煤炭、石油,以及價格改革、市場準入、稅收、進出口、安全等多方面,“現有的國家能源局職責難以囊括全部,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成立,有助于解決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的積弊。”
不過,熊文釗認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組織形式,仍然是國務院領導的議事協調機構,而非職能獨立機構,不是建立在法制化基礎上的職能有機協調,“應該是職權主管原則下多部門的公務協作關系,也即與其他部門建立有效的公務協作的獨立主管部門。”
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了我國機構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也即“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精簡和規范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減少行政層次,降低行政成本,著力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政出多門問題”。
按照這個指導思想,無論是能源管理體制的健全,還是大部制改革,“還需要繼續探索完善,任重道遠。”在熊文釗看來,從重視能源戰略管理的角度理解,目前成立以能源委為基礎的議事協調機構,非常重要,“但協調好了后,希望將來能建立一個職能主管部門,以便更有效地進行中長期、遠期規劃。”
2008年3月,我國進行了最新一次政府機構改革,目的是要“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政出多門問題”。不過也有專家擔憂,作為國家能源委的辦事機構,其負責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可能會更加影響國家能源局的職能獨立。
據了解,現行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共設置了29個,其中,類似國家能源委這樣以溫家寶總理為主任或組長的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有7個,除能源委外,包括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據悉,溫總理曾一度擔任多個議事協調機構的負責人。
熊文釗表示,許多行政管理工作之所以要設立國務院層面的議事協調機構,就是因為部門公務關系協調難度太大,“一方面說明領導的確高度重視,另一方面說明部門小而多、職能不協調,國務院首長任主任也說明難度大。如果長期靠總理主持這么多、這么復雜的部長會議來協調和處理問題,人為因素太多,協調成本太高,長期看不但效率較低而且難以持久。”
目前,國務院組成部門有28個部委(署、行),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8個,辦事機構6個,部委(辦)管理的國家局13個,直屬事業單位14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29個。熊文釗認為,由于政府機構職能劃分不盡合理,職能交叉和互相扯皮的的情形不時出現,因此不斷要求國務院層面設立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
“這種局面不僅難以遏制,而且還有繼續發展蔓延之勢。”在熊文釗看來,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不斷增加,“究其原因,政府部門太多,而且政府部門職能交叉的原因首當其沖。由于部門與部門之間職責權限劃分不盡合理,造成事權與責任脫節,協調性事務人為增多。”因此,長期看,仍然必須“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
“一旦大部門體制真正建立起來,能源主管職責權限清楚,就能建立法律基礎上的公務協助關系。比如主管部門主管的事,與其他部門有關系的,如果需要其配合而沒有配合,所涉部門就得負法律責任。”熊文釗指出,“不用扯皮,不用請客吃飯,不用高層領導事事出面將大大減少很多成本。”
熊文釗表示,十七大報告對機構改革強調“探索”,也就是說要分析透徹、看清問題,不要求馬上實施,“現在回頭來看,2008年3月的機構改革有點著急。”當然,大部制改革之所以難,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門利益阻礙。“以前工人下崗都沒有發生大的震蕩,現在一改到自己頭上就搞不動了?”他最后說,應該站在科學發展觀和國家長遠利益的角度,堅決清除機構改革中的人為因素,“我們的公共成本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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