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入網標準、產品檢測能力缺失,讓電力部門無法大大方方“開門迎客”。國家能源太陽能發電研發(實驗)中心主任朱小東說,在風電領域,國內在入網標準制訂以及檢測能力方面就滯后于產業發展,導致產品質量良莠不齊,無法確保并網產品質量,從而給電網安全穩定帶來隱患。
“因為缺乏強制標準,在風電產業發展初期,一些企業在引進風機時,就去掉了國內沒有提出要求的部分控制組件,降低了成本卻影響了穩定性,不利于電網安全。”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蔣莉萍說。
而在光伏行業,標準缺失的情形也大同小異。統計顯示,目前國內太陽能光伏行業共有各類標準40多個,不過其中多半是關于太陽能產品的,跟并網發電相關的標準只有3個,而且還全是推薦標準,并且有的已經過期。
提前布局為光伏發電實現并網鋪路
盡管目前太陽能發電的某些領域正在重復風電當年的坎坷,不過在專家們看來,目前國內光伏發電的大規模應用并沒有展開,因此急需提前布局,為光伏發電實現并網鋪路。
研究人員認為,要破解太陽能“并網難”的頑疾,首先要克服認識上的一大誤區。“很多人認為并網只是電力部門一家的事,實際上,電力系統是一個瞬時平衡的系統,電網企業只是具體承擔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責任的企業,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則是通過并網導則等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來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要求的。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在技術特點和出力特性上有較大不同,怎樣滿足電網的安全穩定,也是需要太陽能設備制造和開發企業考慮的。”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蔣莉萍說,就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并網問題,需要電網企業、制造企業、開發商(發電企業)達成共識,形成一個共同取向。一方面,電網企業要加強電網建設,提高電網運行的靈活性和接納新能源的能力;另一方面,光伏行業亦需提高產品質量,開發“系統友好型”發電技術。其中,制定出合理的入網標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專家們建議:
一、將智能電網建設提升為國家工程,加大力度推進實施。蔣莉萍認為,如果不考慮投入,光從技術層面出發,通過加大建設投入也是可以實現太陽能、風電的大規模發展。但要考慮到我國的能源建設還在發展中,每年大部分投入仍被用于新建電力項目,因此在建設上要以整個系統的“安全可靠、經濟高效”為原則,以最低的發展成本,實現對太陽能、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接納。發展“智能電網”是一個行之有效的選擇。然而,智能電網建設是一個涉及面很廣的系統工程,因此,必須“由國家來牽頭,制訂出明確的智能電網發展的目標,對技術、管理各方面都提出具體要求。”蔣莉萍說。
二、統一規劃電網和電廠建設,光伏電站布局不能各搞各的,要圍繞電網規劃進行。江西電力公司高級工程師彭莉萍建議,要讓電網建設適應光伏產業的快速發展,在光伏產業規劃和前期工作中就要有地方供電公司參與,并將配套電網設施作為產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步辦理相關用地等手續,以便電網項目和光伏產業能同步核準,同步建設。
三、盡快制訂合理入網標準,提高國內太陽能產品的檢測能力,消除不良產品給電網安全帶來的隱憂。河北英利集團副總裁劉耀誠說,出臺切實可行、簡單易操作的光伏并網電站等技術標準規范和實施手冊,將達不到標準、危害市場的企業排除在外,可以有效防止行業亂局,提高光伏發電的整體水平,保障電網運行安全。
在具體的標準制訂上,蔣莉萍建議,可以由國家標準委員會牽頭,把電網企業、制造商和開發商,以及調度運行、規劃發展等方面的專家都納入團隊中去,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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