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表示中國有可能在人均GDP為3000美元的時候環境污染出現峰值,之后開始下降。而2008年我國人均GDP已突破3000美元,這意味著我國環境污染狀況可能已達峰值。張力軍稱,關于環境稅的問題,財政部、稅務總局和環保部一直在進行研究,現已有了一些基本的考慮。(2月10日《京華時報》)
雖然張力軍順便提及了一下畜禽養殖業污染較突出的問題,這次三大部正“胎動”的開征環境稅有可能觸及其他工農業產品行業,但我認為,從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張燕友搶先一步透露國家已著手研究機動車環境稅費改革的消息來看,這個環境稅的征收對象主要還是機動車。不過,這兩次“稅意”的釋放渠道,顯然不太陽光。
即便環境污染狀況已很嚴重,我們也無理由采取如此簡單的“政策”放風試探民意。首先,之前我國在環保領域中征收的稅費,是不是都用在環保上了?環境出了問題,我們是否檢視過自身的監管和治理之弊?在未查找污染源與環保監管失控尚未得到根本治理的現實情形下,便盯著老百姓本顯干癟的錢口袋,咋看咋覺得別扭;其二,機動車負載的稅費已經夠重了,拿高檔進口轎車來說,分別有25%的進口關稅,排量3.0升以上征收的25%消費稅,購車時9%左右的購置稅;國產轎車在生產環節要繳17%的增值稅和5%的消費稅,購買者須付約9%的購置稅。
可以說,一輛賣價一二十萬的轎車,稅費幾乎占去一半,難道對此仍覺不解氣,還要重復增設環境稅。若照此架勢發展下去,是不是以后要征呼吸稅:據個人肺活量大小和一年呼吸次數按比例征收;還有陽光稅、踩磨地球稅……一句話,誰敢對保護環境公開說不。至于這些稅款是否全部用于環境保護,納稅人無從知悉。
暫且拋開環境稅與稅法及燃油稅中部分內涵的糾葛不談,單說環境稅“醞釀”過程,就讓人有些生疑。從財政部與國稅局的官員不出來說話,而北京市發改委和環保部的官員卻如此口氣堅定稱國家將征收環境稅看,這一政策的出臺路徑就有違法之嫌。因為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印象中,關于機動車征稅政策的變動,公眾始終未能得到有關新政的詳細信息與公開詮釋。新政是否閉門造車,與現行稅法有無抵觸,為何要加征環境稅,如果大多數納稅人反對咋辦,怎么疏導與燃油稅、消費稅、購置稅甚至個稅的“稅意”疊加而造成的淤塞,其間每一個信息都與百姓的切身利益相關,有關部門理當俯下身子去問計于民、聽證于民。(周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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