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今天下午將在北京開幕,而備受關注的政協“一號提案”也已揭曉,九三學社提交的《關于推動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提案》獲得“殊榮”。
這份“一號提案”建議對化石能源課以重稅,將國家能源局升格為能源部。
低碳是戰略取向
為何在收入分配、高房價、民生等一系列熱點話題中,低碳經濟力壓群芳,最終成為“一號提案”的關注話題?
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氣候變化已經成為當今世界一個非常現實的難題,而以燃燒化石能源排放的溫室氣體,正是這一問題的根源之一。
而中國還處在繼續增長的發展過程中,不管從自身發展還是避免外部指責的角度,扭轉以往高消耗、高排放經濟發展路徑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中國亟須通過技術進步。
“早一天轉變,就早一天主動。”石定寰說。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楊宏偉也對本報表示,在氣候變化問題已經成為各國爭取發展空間和降低發展成本的一個重要角力場的背景下,發展低碳經濟是中國積極行動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途徑,而立足技術將是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不二法門。
事實上,中國已經在行動。金融危機以來,中國在實行一攬子經濟刺激計劃的時候,就特別注重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包括新能源在內的戰略新興產業,得到中國政府的大力扶持。
在上周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中國還表示將強化安全、環保、能耗、質量等指標的約束作用,堅決控制鋼鐵、水泥、電解鋁、焦炭、電石等行業的產能總量。上周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也透出消息,中國將采取多項措施,大力發展水能、風能、核能、太陽能等低碳能源。此番“一號提案”鎖定低碳經濟,可謂“應運而生”。
低碳議題大熱
這份“一號提案”的具體建議包括:盡快將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監測指標、調整節能減排目標的表述方式為單位GDP碳排放約束性指標;借鑒瑞典經驗,對化石能源課以重稅;重點修改完善能源法、節約能源法和循環經濟法等法律,為低碳經濟立法作準備;將國家能源局升格為能源部。
九三學社雖然拔得提案頭籌,但提出低碳經濟提案的卻不只此一家。民革、農工黨、致公、臺盟、全國工商聯等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均將低碳經濟作為自己提案的關切目標。
農工黨建議,中國應制定《光伏產業促進法》、《風能產業促進法》、《低碳經濟促進法》等相關法律,適時啟動碳稅政策,并開征環境稅。
臺盟在提案中建議,結合“十二五”規劃,請相關部門制定出低碳經濟的“國家方案”和行動路線圖。
民建和全國工商聯則認為,應在鼓勵應用建筑節能新技術、新材料的同時,開展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工作,并推廣城市節約用水和改造城市再生水設施。
民革的提案建議則包括,推動“綠色企業”創建,以及建立全國性排污權交易所或碳交易所,開展排污權和碳交易等。
“一號提案”:熱點風向標
盡管政協方面多次強調,“一號提案”并非是按照提案的重要性排出來的,但從近幾年“一號提案”的敏感度、熱門度、政府重視度及落實力度來看,均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和政府政策的重大變化。
2009年,在金融危機的陰霾下,就業艱難成為民生之困。而當年的政協“一號提案”正是致公黨提交的《關于解決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我國就業問題的提案》。之后,圍繞“就業難”問題,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臺多項政策措施,大大紓解了就業難壓力。
2008年,剛剛送走中國資本市場“大裂變”一年的中國股市,面臨深幅調整的關鍵時刻,而民建中央提交的《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成為了當年的“一號提案”,有效促進了股市的平穩健康運行。
2007年,在全國房價一片“漲聲”中,民革中央提交的《關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成為當年“一號提案”。該提案呼吁政府加快構建住房保障體系,引起當年房地產重大調控政策出臺,連續上漲多年的房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2006年的“一號提案”則是民建中央提交的《盡快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該提案很快在次年成為現實,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在第二年頒布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得到了體現。
2005年和2004年的“一號提案”則均與當時最熱門的議題“三農”相關。2005年為致公黨提交的《關于加快農村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案》,2004年則為九三學社提出《關于盡快解決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的建議案》。延續千年的農業稅正是在2005年取消,此后的數年,政府政策重心也全面向“三農”傾斜。
這次2010年的“一號提案”,原本在九三學社的團體提案中僅排第十二,但最終被定為“一號提案”,很難說沒有經過頗具意味的考量。 (許可新 王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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