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9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16位委員代表作大會發言。
[全國政協委員 田震]我發言的題目是《關于進一步推動西部地區新能源發展的幾點建議》。
眾所周知,應對氣候變化,堅持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熱門話題。我國為此制定了國家行動方案,提出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降低40%到45%。這充分顯示了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對人類未來發展的積極態度,我們正在為實現這一目標而努力,其中推動新能源發展,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就是重要而有效的措施之一。
占我國國土一半以上的西部地區具有得天獨厚的新能源資源優勢和先天開發條件。如內蒙古風能可開發量達8.9億千瓦,太陽能可開發量達20億千瓦,并且電力送出距離短,綜合成本低,搞得好,將對我國綜合開發低碳能源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
目前的主要問題是:一方面,新能源富集的地區,沒有綜合利用豐富的本土資源優勢條件,充分實施分布式能源工程和調蓄消峰工程建設。如通過由風能和太陽能發電配套機井提水系統來灌溉草原,大面積建設人工草場,減少草原沙化,增加綠地面積,加快恢復草原生態,發展以草原生態畜牧業、草原生態工業、草原生態旅游業為主導的牧區綠色產業體系,多層次多渠道增加牧民收入,實現新能源建設和草原畜牧業發展良性互動。
另一方面,在全國節能減排攻堅和新能源興起之際,國家級“風電三峽”建設面臨嚴重困擾。由于低碳能源發電上網及出力受限的障礙,大批機組在用電低谷期大量“棄電”,新能源發電“車多路少”不僅造成嚴重“堵車”的資源浪費,而且使發電企業遭受了巨大經濟損失。要想讓“天賜能源”大有用武之地,迫在眉睫的是解決分布式能源工程、調蓄消峰工程和送出通道工程的三大問題。為此,建議:
(一)做好整體規劃,統籌新能源發展。電力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要素。在少數民族欠發達地區開發新能源是加快推進農牧業發展方式轉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提升農牧業現代化水平、增強農牧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有效途徑。建議選擇綜合條件好的地區確定為新能源試驗和示范基地,努力探索符合我國實際的發展新能源的具體途徑。
(二)加快建設新能源富集地區的輸出通道。新能源是地球上最寶貴的資源,綜合調度新能源發電和化石能源發電是實現新能源良性發展的根本出路(建一座1000萬千瓦的風電場,年發電量至少250億千瓦時,可節約原煤至少0.2億噸,相當于6000列運煤專列的運力)。建議國家實施新能源電力送出網絡建設和電價分攤制度,確保在火電深度調峰下新能源發電全部接入國家電網,真正實現新能源全國共享。
(三)鼓勵全社會特別是民營企業投資新能源領域。建議國家制定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和引導廣大民營企業投入到新能源的綜合開發建設中,為促進西部少數民族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為實現我國提出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的目標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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