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6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將從實行稅收優惠、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完善會計制度、提供融資服務等方面積極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產業的發展。
具體在稅收方面有四項優惠政策:一是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二是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是用能企業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區分服務費用和資產價款進行稅務處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上述資產的權屬轉移時,也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能單位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通過分享節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實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
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節能服務公司約502家,共實施節能項目4000多個,總投資280億元,完成總產值580多億,形成年節能能力1350萬噸標準煤。節能服務產業從業人員由2008年底的6.5萬人增加到11.3萬人,增幅達74%。(周婷)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