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加快構建低碳經濟體系,國家針對光伏、風電和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補貼措施。實踐證明,這些支持政策和補貼措施在轉變社會觀念、吸引社會投資方面發揮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也不應忽視,由于實際操作中在補貼時點和補貼對象的選擇上存在偏差,以及全程、實時監管缺位與政策配套機制不夠完善,補貼政策在一些地區和一些領域出現了“出力不討好”的尷尬局面。
首先,補貼要補在臨界點上,才能事半功倍。與科研補貼不同,產業技術類補貼都是以商業化推廣為最終目標的,因此補貼時點最好選取在產業技術即將商業化的臨界點上。
形象地說,政府補貼類似于燒開水,對加熱到90攝氏度的水,再添一把火就可以燒開,而對只有50攝氏度的水,再添兩把火可能也燒不開,這需要政府部門對補貼額度和補貼效果進行精準的拿捏,力爭將錢花到刀刃上,用小投入換來產業的大振興。
需要澄清一個誤區,不少人認為,支持產業主要看投資或補貼額度,巨量的財政投入往往帶動投資者熱情高漲,蜂擁投資。然而,實踐證明,高投入與好效果并不能畫等號。
以財政部去年底出臺的“金太陽工程”為例,財政部斥資百億用于補貼光伏產業。
對于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國家原則上按光伏發電系統及其配套輸配電工程總投資的50%給予補助。然而,不少光伏項目業主在承建過程中發現,如果要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整個工程要虧損掉20%-30%。
個中原因,不能斷言是補貼額度太低,而問題的癥結在于光伏發電成本依舊太高,短期內依靠“吃補貼”來實現商業化推廣的難度太大。同樣的道理,也適用于政府即將出臺的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
其次,補貼要找準對象,政府才能不花冤枉錢。政府的財政支出畢竟有限,對新能源產業的補貼,究竟補在哪里,需要慎重考慮。單從產業鏈流程上判斷,終端產品補貼要優于初始投資補貼。
不可否認,初始投資補貼對于“幼年期”的產業有巨大的推動作用,能最大程度地激起投資熱情。然而,這畢竟是短效機制,“猛藥”不宜長服。
“太陽能屋頂”和“金太陽工程”都屬于初始投資補貼的代表,對啟動我國光伏市場功不可沒,但從補貼政策這一年多的實施過程來看,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不少企業通過安裝太陽能屋頂來獲得補貼,卻對電能質量及并網問題考慮不足,導致電能質量不符合并網標準,造成浪費,無緣消費終端。如果將符合并網標準的發電量作為補貼對象,效果則有望大為改觀———承建廠商為保證發電量符合并網標準,不但工程建設將保質保量,還會自主改進技術和工藝,以利于產業健康升級。
最后,補貼不能一補了之,而要實行全程、實時、動態監管。實踐證明,存在監管漏洞的補貼政策是難以產生預期效果的。目前已有少數光伏項目業主采取虛報成本、項目造假等手段,騙取工程補貼,補貼一到手就放棄項目后期維護,導致項目成為沒有價值的“樣子貨”。這種急功近利的項目建設將導致巨大的資金和資源浪費,不能不說與監管缺位有關。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天性逐利,需發揮行業協會及第三方機構充分的監管作用。從產業支持政策的有效性來看,補貼政策需要有監管政策與之配套,這離不開多個部門聯合發力。因此,有關部門應盡快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構建更加完善的政策體系及管理機制,以保證補貼政策真正落到實處。(記者 邢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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