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應用將成為各個城市調整經濟結構的又一突破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財政部聯手推出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已指出了深化建筑節能的新路徑。
3月29日,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在第六屆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上再次重申,今后要重點推廣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設中的應用,有效推動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的發展。
有跡象表明,低碳發展將成為中國接下來制定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重要依據。為實現減排目標和滿足經濟轉型的需要,各城市更為積極地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當務之急,具體體現就是目前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申請非常踴躍。
城市公關熱點
仇保興表示,今后我國每年將會選擇20個城市作為可再生能源的示范城市,中央財政將給予每個獲批的城市6000萬元到8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得到獎勵要滿足以下條件:示范城市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必須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同時可以制定長期、穩定的發展政策,這樣政府會在示范城市推出減稅、減配套費以及減容積率的地方配套政策。
接棒者絡繹不絕。在這次大會上,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長呂銳鋒就介紹了深圳建設低碳城市的成功做法,包括全力推進800萬平方米建筑太陽能應用,未來兩年內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712萬平方米。
此外,深圳正以光明新區為試點,在156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全力推進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新區所有新建建筑均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同時對重點區域進行綠色改造,將綠色建筑技術從單體建筑推廣至綠色社區、綠色市政、綠色城區。
湖南省株洲市也已確立了可再生能源應用規劃。該市計劃到2012年打造一個標志性的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項目,建立20個示范項目,建成3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為此,株洲市將出臺從項目申請、規劃、報建、驗收、售房到財政獎懲等一系列的行政、經濟保障政策,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進行統一規范管理,促使具備條件的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而今年年內,成都市也將申報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將節能低碳建筑的覆蓋面從單個項目擴大到整個城市。
完善激勵政策
在強調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發展的同時,仇保興也重申了對建筑節能的嚴厲要求。“所有的新建建筑都必須嚴格按照節能50%的標準建造。沒有完成節能指標的建筑不給發放竣工驗收表;沒有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的施工企業將吊銷其營業執照。”
仇保興指出,中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每年新增的建筑面積約20億平方米,相當于世界所有每年新建建筑的40%左右,也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鋼材。“這是因為我國正處于快速城市化過程中的快速建筑建造階段,這樣的階段還要維持25~30年,正因為是這樣,所有的新建建筑都必須嚴格按照節能50%的標準建造。”
此外,在加強綠色建筑的示范推廣方面,仇保興認為,要完善激勵政策。“凡是達到綠色建筑三星級標準或一星級標準以上的項目都應該在地方享有相應的優惠政策,免稅、免費,同時加快標準的編制,使標準覆蓋所有類型的建筑和住宅。此外,推進材料和系統的集成創新,推進隊伍的培訓和評估,對中國建筑師全面地進行再培訓。”
“但是目前,我們還缺乏光熱、光電、地源熱泵與建筑一體化設計規范,包括這些系統在應用過程中也沒有很好地按照氣候分區以及城市、農村的差別進行劃分。據我了解,在我國北方的一些城市的地源熱泵系統出現了前3年應用較好,后3年供熱效率大大降低的事情,這都需要我們好好的研究。”仇保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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