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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奧運圣火傳遞在巴黎的遭遇,一些法國媒體似乎覺得很亢奮,《費加羅報》的頭版頭條標(biāo)題為《火炬在巴黎慘敗》,而《解放報》的頭版頭條干脆以《給中國一記耳光》為題,用一種近乎幸災(zāi)樂禍的口吻描述中國的“潰敗”,字里行間,似乎有一種近乎歇斯底里般的狂喜。
這還是一向以嚴(yán)肅客觀著稱的法國大報嗎?這還是那個崇尚文明,對異己也給予幾分尊重的法國嗎?
不錯,奧運的主辦地是北京,主辦國是中國,但法國人怎么會忘了,這站火炬?zhèn)鬟f活動的主辦地是巴黎,主辦國是法國,巴黎圣火傳遞是巴黎市、是法國自己的活動,巴黎市政廳、法國奧委會才是這一活動這一站真正的東道主,如今活動一片混亂,火炬接力歷盡波折,巴黎市、法國奧委會的這項重要活動被折騰得不成樣子,一些法國人怎么會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按照一些法國媒體和人士的解釋,在巴黎這個自由之都,人人都有集會、示威、抗議的權(quán)利,政府權(quán)力無權(quán)干涉。但也正如許多人所指出的,某些極端分子沖擊火炬手、搶奪火炬、試圖熄滅圣火等行為,已超越了正當(dāng)示威、抗議的范疇,妨礙了他人的自由和公共秩序,破壞了應(yīng)當(dāng)受到全世界人民敬重的奧運精神。這些人有不少被逮捕,而傳遞火炬的人卻無一被捕,顯然,法律上認定后者是合法、正義的,前者是犯罪的。在法國的人權(quán)宣言上赫然寫著:自由就是指有權(quán)從事一切無害于他人的行為。
中國人把France翻譯成“法(律之)國”,夠看重的,可突然之間,巴黎的一些深受法蘭西文明熏陶的編輯、記者和議員,竟然連遵紀(jì)犯法都分不清了,屁股坐到了罪犯一邊,這讓人聯(lián)想到某些國家的“憤青”,或者是前些日子在法國燒汽車、砸商店的移民青年。真不知道這個有著貴族般典雅氣質(zhì)的巴黎什么時候開始受了這種另類思想的感染。
法國人肯定清楚,完成圣火傳遞是弘揚奧林匹克精神,而且同樣是圣火傳遞組織者、參與者的神圣權(quán)利,有一百個理由保護這些人神圣的權(quán)利。在整個圣火傳遞過程中,許多在法華人大聲疾呼、竭盡全力地歡迎、保護圣火,這同樣是他們神圣的權(quán)利,同樣是他們對此事的觀點和呼聲。法國一些媒體和政客卻對此做了驚人的過濾,最終導(dǎo)致了對這種聲音的無視。一些法國人顯然是昏了頭,只看到“藏獨”分子鬧事的權(quán)利,卻忘了弘揚奧林匹克精神的權(quán)利。如果他們的老鄉(xiāng)、近代奧林匹克運動的創(chuàng)始人顧拜旦在天有靈,他的鼻子肯定會被氣歪。
法國是個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諸方面為世界做出過巨大貢獻的文明古國,中國人說實話挺尊重法國的,一提起歐洲,中國人的頭腦里往往第一個蹦出來的就是法國。但話也說回來,法國媒體人如果就此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以為自己有資格對中國所謂的人權(quán)問題指指點點,那可就錯了。傲慢與偏見遮蔽了法國人的視線,也給這個美麗的文明之都蒙上一層厚厚的陰影。
法國人必須承認,他們的巴黎在這次圣火傳遞中表現(xiàn)得不怎么樣。我們看到,這座文化之都的國民議會,可以在圣火經(jīng)過時特意休會,只為讓不滿圣火傳遞的議員有機會“嗆聲”;我們還看到,在法國負責(zé)體育事務(wù)的國務(wù)秘書貝爾納•拉波特批評此次某些極端分子的行為是“對奧林匹克精神的一種譏諷”、“對法國形象不是一件好事”后不久,這座文化之都的一些政治人物,居然讓他澄清“自己究竟站在哪個陣營”,甚至說“不保衛(wèi)人權(quán)的人,通常和獨裁者和自由的敵人處在一個陣營”,這簡直就是中國文化大革命時代的語言;我們看到,這座文化之都的一些媒體,一方面不惜版面大肆報道,甚至短短10多天連出5、6個頭條或社論,另一方面卻對信息進行篩選甚至剪裁。《世界報》在幾天內(nèi)連出“法國總統(tǒng)出席北京奧運開幕式三條件”和“國際奧委會考慮中止圣火接力”兩條不實報道……難道這樣的行為、言論,所體現(xiàn)的就是自由、平等、博愛的法國精神?難道這種逼人“站隊”、作風(fēng)蠻橫的人,就是所謂的“自由的朋友”?
法國媒體稱,巴黎圣火事件是一次潰敗,一記耳光,如果真是這樣,也是法國人掄圓了手打在自己臉上的耳光。當(dāng)幾天的亢奮和喧囂過去,即使最偏執(zhí)的人也會沮喪地看到,在這件事上沒有勝利者,但最大的失敗者卻是巴黎,因為這次事件,所損害的正是巴黎海納百川、博愛寬容這一金光燦燦的口碑,所擊打的正是巴黎人向來珍視并引以為自豪的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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