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選手奪金摘銀 馬來西亞奧運獎勵新機制出臺
2008年04月14日 14: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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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吉隆坡四月十四日電 (記者 趙勝玉)記者今天從馬來西亞有關部門獲悉,為鼓勵運動員在北京奧運會上奪得獎牌,大馬奧運獎勵新機制出臺。
根據大馬現有獎勵規定,奧運金牌得主可獲得十六萬、銀牌八萬、銅牌四萬馬幣的獎勵。據悉,新機制規定,任何一名在北京奧運會上獲得獎牌的選手,除了可獲得原有的獎金之外,還可獲得一筆月薪以及在退休后享有退休金。金牌選手每月可獲得三千五百、銀牌一千五百、銅牌一千馬幣的退休金,以確保退休后生活不成問題。
此外,成功晉級北京奧運會的選手,均可獲得一筆五千馬幣的獎金,同時到八月底,每月可獲得一千馬幣的“月薪”。
據了解,大馬除了羽毛球項目最有可能在北京奧運會上為大馬摘得獎牌外,目前世界排名第七的射箭項目,也被寄予厚望。
歷屆奧運會上,大馬只在羽毛球項目上奪得獎牌。一九九二年獲得銅牌,一九九六年獲得一銀一銅。
大馬青年及體育部希望隨著獎勵新機制的出臺,大馬體育代表團能夠在北京奧運會上為大馬結束連續兩屆奧運會空手而歸的尷尬。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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