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西。(資料圖片) 中新社發 張侃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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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西。(資料圖片) 中新社發 張侃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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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足協昨天發表聲明,對皇家馬德里俱樂部以受傷為由,不放羅比尼奧參加北京奧運會,表示強烈質疑和不滿。羅比尼奧在得知自己不能參加北京奧運會后也極度傷心,他含淚和隊友登上飛機去奧地利集訓,“是俱樂部給我薪水,我不得不服從決定。”
俱樂部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拒絕放球星參與奧運會;球星們出于對奧林匹克精神和中國文化的尊重,卻渴望參加北京奧運會。俱樂部和奧運會搶奪球星,成了一道另類的風景。
球星普遍渴望參賽
感受奧林匹克運動精神的真諦,是每個足球運動員的夢想。本屆奧運會在中國北京舉辦,不少球星更希望能親身感受古老神秘的東方文化。因此,一些被俱樂部拒放的球星再三表達遺憾,“不是我不想去,實在是沒法去”。羅納爾迪尼奧在AC米蘭的隊友卡卡非常希望幫助桑巴軍團打破奧運足球無金的尷尬,然而因為卡卡是AC米蘭的戰術核心,紅黑軍團早就聲明:拒絕放卡卡去奧運會。
甚至還有人準備和俱樂部翻臉,打死都要參加奧運會。沙爾克04隊的巴西后衛拉菲尼亞表示,他將不顧俱樂部的阻撓,堅持參加奧運會。他計劃和同胞、云達不來梅隊中場球員迭戈在巴黎會合,并從那里乘飛機趕往北京。云達不來梅隊之前已經表態,不允許迭戈征戰北京奧運會。
規則矛盾制造風波
國際足聯在本月早些時候表示,各俱樂部有義務讓其23歲或23歲以下球員參加奧運會,因為“奧運會比賽對整個體育界和足球界都很重要”。
不過,從國際足聯的條款分析,此言并無法律依據。在國際足聯的《球員轉會和注冊狀態規章》中,俱樂部必須無條件放人的情況只有一種:列入國際足聯比賽日歷的比賽。不幸的是,每隔4年舉行一次的奧運會足球比賽,恰恰不在國際足聯的“統一比賽日歷”里,也就是說,各俱樂部有權拒絕放人。在國際足聯官方網站上的《奧運會足球比賽章程》中,同樣沒有相關的特殊規定。
因此,國際足聯的官方聲明只能說:“自1992年來,放行23歲以下的球員,總是被所有俱樂部所接受。2008年北京奧運會,同樣原則也應繼續適用。”因此,國際足聯勒令巴塞羅那必須放適齡球員梅西參加北京奧運會。問題是,這樣的“適齡”規定,國際足聯其實也是沒有法規可依,國際足聯規則留有漏洞,俱樂部要是較真,還真不怕國際足聯。
巨鱷之爭沒有答案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要想真正解決俱樂部與國奧隊之間的爭議并不難。只要國際足聯宣布奧運會比賽可以參照國際A級賽事關于征召球員的規定,那么俱樂部也就失去了強行挽留球員的理由。只是,國際足聯真的愿意這么做嗎?
多年以來,國際足聯與國際奧委會這兩大體育組織之間的關系一直十分微妙。在1988年奧運會解除對職業球員的限制之后,國際足聯更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沖擊,他們非常擔心奧運會的男足比賽取代世界杯的地位,成為整個足壇最高水平的賽事。
正是出于這種考慮,國際足聯堅持要求奧運會男足賽事對球員年齡進行限制,這是其它奧運項目中都沒有的規定。后來在國際奧委會的堅持之下,國際足聯才勉強同意每隊可以有3名超齡球員參賽。
從國際奧委會的態度來看,他們非常希望奧運會足球水平能進一步提高,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今年3月曾表示,希望和國際足聯協商進行改革,讓更多大牌球星出現在奧運賽場。不過,這個提議不光受到了國際足聯的反對,支付球星巨額薪水的俱樂部也同樣拒絕,畢竟奧運會往往和歐冠等賽事在時間上有沖突。
可以預見,未來諸如AC米蘭拒絕放行卡卡之類的事件還將不斷出現。那些希望在奧運會上看到最高水平男足賽事的球迷,恐怕要調整一下心態。
參加北京奧運會的球星
上海賽區
里克爾梅 梅西 阿奎羅 卡勞
其他賽區
羅納爾迪尼奧 帕托 羅基 羅西奧比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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