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規定:刀具長過8厘米禁入地鐵
2008年08月05日 10:14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刀刃長度大于8厘米即被視為地鐵禁帶物品,哪怕是水果刀。北京市公安局公交總隊昨日消息,自北京地鐵6月底全線安檢至今,共計查出刀具3000余件,易燃品近2000件。
公交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乘客絕大多數已熟知易燃品禁帶規定,但對刀具禁帶規定很模糊。因此,安檢員查出的違禁刀具數量明顯超過易燃品數量。
據介紹,任何用途的刀具,只要有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即被認定為禁帶物品。最直觀的判定標準為,長度大于8厘米,即為違禁。
自北京地鐵全線安檢后,不少乘客擔心,安檢影響進站速度,“如果有急事,最好不要帶包”,該位負責人提示說,“如果必須帶包,男士最好帶小腰包,女士最好帶透明時裝包”。
解讀
地鐵禁帶物品
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公務用槍、發令槍、打火機槍、仿真槍、氣槍、獵槍、警棍等
2.易燃易爆物品:氫氣、液化石油氣、汽油、煤油、油紙、2公斤以上的白酒等
3.毒害品:汞、劇毒農藥、氰化物、生漆等
4.腐蝕性物品:鹽酸、硝酸、硫酸、蓄電池等
5.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6.爆炸物品類:彈藥、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爆竹等
7.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等(記者王姝 通訊員寧彤彤)
【編輯:朱鵬英】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