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巢”“水立方”……一批夢幻般的奧運場館,在這次堪稱經典的盛會之后,命運究竟如何?場館賽后利用,能否如同北京奧運會本身一樣,成為又一次“中國式奇跡”?(8月24日《科技日報》)
用北京奧組委官員魏紀中的話來說:奧運場館畢竟是公共設施,政府在其中給予了大量的支持,像稅費的減免、財政的投入,所以即使在建設中吸納了民間資金,但奧運場館仍然具有公益性的特質。所以奧運場館經營的利潤應該受到限制。
根據2004年開始進行的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結果,當時在北京,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為2.2平方米,而在這2.2平方米中,還有很多場館并不對外開放,當時的開放率僅為58%。北京的人均場地面積在全國還是靠前的,全國人均場地面積僅有可憐的1.04平方米。而在很多地方,可憐的1.04平方米都成為一種奢望!
無需和歐美體育大國作比較,體育場館和設施對普及全民體育、提高國民素質的重要性,從本屆奧運會上江蘇南通籍運動員的輝煌成績就可足以說明一切。8月12日當天,黃旭、陳若琳和仲滿3位南通籍運動員同日贏得3金,21日,陳若琳又為南通再添1金。“南通市肥沃的群眾體育土壤,或許可以部分地解釋這個地級市為何會頻出世界冠軍和奧運冠軍”。而南通市體育局官員介紹的“要求村里至少有1個籃球場,2個乒乓球臺。鄉鎮要求至少室外有3個場地包括籃球、羽毛球和乒乓球,室內要求有200平方米的健身房。”更足以讓我們的詫異歸復于平靜。
有一點很欣慰的是,北京的奧運場館在規劃設計之初,就考慮了賽后利用的問題,一是在北京的不少大學校園新建了部分場館,賽后可以成為高校體育文化活動中心,這對于提高大學生體育素質具有重要意義;而把一部分場館建設在體育設施相對缺乏的大型社區,也解決了設施不足的先天問題。但要讓這些奧運場館成為市民休閑健身的好去處,必須摒棄一味追求產業化和高利潤的指導思想,突出公益性和服務性,否則,將群眾擋在門外的體育場館和設施,只能是一座座冰冷的建筑物。
事實上,我們更期待的是,以奧運場館公益性利用為契機,通過興建、開放更多的公益性體育場館和設施,讓群眾“健有其所”,從而為提高國民素質創造出“中國式奇跡”。(吳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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