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在《求是》上撰文稱,反思中國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我們清醒地意識到:當城市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發生沖突的時候,為了保存不可再生的珍貴文化遺產,經濟利益應該做出必要的讓步,不論國家的還是地方的利益,都必須為保護人類的共同文化遺產做出犧牲。
文章說,為此,需要依靠立法和法律的威懾力來維護文化遺產的安全性。從國際經驗來看,歐洲許多國家具有非常明確的歷史文化保護立法思路,強調保護工作不是獨立的而是多元的,將保護與住宅建設、政府職能、資金保障、社會監督、公眾參與聯系起來,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下來,為保護工作提供了良好外部環境和重要基礎保障。
文章指出,所以,城市的有關法律以及發展規劃應與保護理念結合,形成平衡與和諧的發展格局,使城市在動態變化中,始終保持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和意識,維護城市記憶所必須的物質依托。另外,必須關注古跡遺址周邊環境的惡化及應對方法。
文章指出,目前,國家文物局越來越重視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采取一系列措施,在重要歷史建筑、古跡遺址周圍設立保護區、緩沖帶或建設控制地帶等,取得了保護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的初步成效。此外,還重點從以下三方面進行探索: 一是健全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研究編制。三是努力創造條件,確保城市大遺址等重大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