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4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了“民宅禁商”的新政策。對此,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澤敏表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是一級立法部門,那么他制訂并發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6·19通知”,在程序上就存在瑕疵。而且,目前中國法律法規中尚沒有針對在居民樓內開設公司的禁止性規定,只有上海、廣州等城市以地方立法的方式進行了規范。那么,北京“民宅禁商”能走多遠?
“民宅禁商”幾家歡喜幾家愁
吳先生最近為房子的事一直著急上火。“我買的房子130平方米,現在是既不能住又不能商,租不出去,也賣不了,怎么辦?”
讓吳先生頭疼的這處房子,位于中關村的財智國際大廈,買于2003年,當時的價格是每平方米9000多元。
“原本是想自己辦公司才買的。”吳先生說,由于種種原因,公司沒有辦起來,就將這套房子出租給了一家公司辦公用。
一直到今年6月19日之前,吳先生的這套房子都沒有任何問題,“每個月租金在1萬元左右。”然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當天出臺的新政策,卻讓吳先生的這套房子徹底沒了生路。
這項新政策規定,從6月19日起,北京將暫停為所有登記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業辦理營業執照。
幾家歡喜幾家愁,此禁令一出,自住的業主鼓掌歡迎,用來投資的業主抱怨連連。
“我拿到房產證之后發現,房子的立項是公寓。按照北京市工商局現在的規定,這個房子是不能租給公司了。”吳先生說,但是這套名為公寓的房子,其戶型設計卻無法實現公寓的功能——房子就是一個大開間,沒有隔間,沒有廚房,每層只有一個公用衛生間,居家必備的煤氣管道也沒有。
據悉,不單吳先生買的房子這樣,在財智國際大廈,房屋戶型設計都是這樣,而且幾乎都是出租給公司了。
讓吳先生不能理解的是,房子所有的審批、建設過程都是在相關職能部門眼皮下進行的,沒有任何不合法之處,怎么現在突然出臺了這樣的禁令?
禁令是為了抑制房價?
在北京市,民宅商用的情況并不少見。據媒體報道,2004年,北京私營公司中,三分之一注冊地都在住宅內。今年前三個月,朝陽區注冊的公司中60%的辦公地點都在民宅中。
搜狐焦點網的調查則顯示,近9成的被調查者都表示,所在的居民樓中有公司。
“政策從公布就開始執行了。”北京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紅宇表示,對目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很大,業主、開發商都有很大的顧慮和疑問。
“這個文出來,我感覺跟前兩年延續到今年的一系列爭論相關。”盡管北京市工商局發布此禁令時稱是為了維護居住環境,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寫字樓部副總監張翰坤還是覺得,大背景是要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價,而不單單是解決公司擾民這個問題。
張翰坤稱,對于開發商來講,已經受到有些政策的限制。不斷上漲的房價增幅,是下一步政府調節的對象,但北京局部地區的長勢仍然不低。比如說,如果按照較好地段普通住宅出租,一套100平方米的兩居室,可能就能租3600至4000元;但換成商住,租金6000元是很正常的。一些手頭資金相對寬裕的人,除了購買自有住房,還可能再購買一套住房出租。
“像這樣用于投資的住房多了,房價的整體水平必然受到推動,導致市面上的房價不斷小步快跑。”張翰坤說,但畢竟還有一些沒有房子或者房子緊張的人,需要可以接受的價格改善相對狹小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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