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5日電 據《瞭望》報道,隨著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中國社會階層結構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增加了包括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員等六個方面人員在內的新群體,他們被稱之為“新的社會階層”。這一新的社會階層以及從業人員人數已超過1.5億人,約占總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著10萬億元左右的資本,使用著全國半數以上的技術專利,直接或間接地貢獻著全國近1/3的稅收。
報道說,新的社會階層對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重大,然而,他們在政治和社會上的地位卻與其經濟地位不符。隨著財富的積累,新的社會階層產生了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訴求。
中共中央黨校青連斌教授認為,新的社會階層的主要利益訴求可歸納為五點:一是希望黨和政府為非公經濟發展創造更加穩定的政策和法律環境;二是希望降低產業準入門坎,民營經濟也能進入到諸如基礎建設、物流和股份銀行等只向國企和外資開放的領域;三是希望享受和國企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資源配置,如獲得銀行信貸等;四是希望政府轉變職能,建立服務型政府;五是希望通過各種渠道如參加政協、人大等更多地參政議政,傳達自己的呼聲。
報道稱,應認識到新的社會階層的主流利益訴求在很大程度上有其合理性,而有效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利益訴求與關系正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要解決的一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