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31日電 據(jù)燕趙都市報報道,在一起官司中尋求抗訴的受害人孫金波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花了萬余元請的“律師”竟給自己杜撰了一份假判決書。7月28日,河北滄州市中級法院的工作人員證實,那份“判決書”純屬虛構(gòu),審判員的名字更是子虛烏有。
2004年6月份,孫金波與姐姐孫金香在任丘開了一家餐館。因為廚師王玉華脾氣不好,愛喝酒,孫金波就在2004年11月11日,換了一個廚師,并將與王玉華最后結(jié)算的工資給他送到了宿舍。沒想到,孫金波轉(zhuǎn)身出門時,王玉華突然拽住她的頭發(fā),揮起菜刀猛砍。孫金波的頭上、臉上、胳膊、手上、后背等多處受傷,倒在血泊中。孫金香到屋里查看時,也被砍傷。經(jīng)任丘市公安局法醫(yī)鑒定,兩人的傷均為輕傷。2005年3月1日,任丘市法院判決王玉華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判決后,孫金波認為法醫(yī)鑒定有問題,法院量刑也過輕,尋求抗訴。經(jīng)人介紹,孫金波認識了李某。李某自稱干過律師,他如果出面的話,肯定能讓王玉華判無期徒刑,并幫孫討回損失,他提出讓孫金波準備8000元錢。幾天后,孫金波將7000元錢交到李某手里。隨后,孫金波多次出錢陪李某到滄州等地,前前后后又花費數(shù)千元。
7月20日早上,李某稱,判決書已經(jīng)下來了,王玉華判了無期徒刑。李某把一份判決書的復印件交給孫金波,孫金波發(fā)現(xiàn)判決書的日期已被圓珠筆涂改。對此,李某解釋說:“判決書上的日期打錯了,我給改過來了!崩钅吃偃龂诟缹O金波:“快回家吧,判決書不要給別人看。”7月28日,孫金波拿著判決書來到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待室的工作人員仔細看后,發(fā)現(xiàn)判決書有很多漏洞,審判人員的名字也是假的。經(jīng)刑事審判庭的法官進一步審查,這是一份假冒的判決書。
得知手中的判決書是假的,孫金波非常氣憤,馬上電話質(zhì)問李某,李某隨即掛斷手機,從此以后,手機關(guān)機,再也聯(lián)系不上了。隨后,從任丘市司法局獲悉,在該市注冊的律師和法律工作者中,并沒有李某此人。
目前,孫金波正準備訴諸法律,追究李某的法律責任。(劉樹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