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過法律手段追債較為艱難的現實情況下,一批使用非常規手段的追債公司“繁榮”起來。他們有的已通過工商部門合法注冊,有的則以“地下組織”的形式存在
對依據法院判決應該還錢卻拒不支付的逃債分子,民間稱之為“老賴”?嘤趯Ω独腺嚨牟蝗菀祝拇ㄊ〕啥际须p流縣法院日前出臺了系列規定,包括限制老賴出入娛樂場所和乘坐飛機等,并加大了執行判決的力度。與此同時,一批民間的追債公司自發地興盛起來。
同法院玩起了“失蹤游戲”
陶某就是雙流縣法院最近重點對付的一位老賴。
“出現了,這個老賴終于現身了!”6月22日早晨,當雙流縣法院的工作人員得知,被執行人陶某終于現身于他的住宅時,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畢竟,他們已在此“布控”多時了。
據雙流縣法院介紹,現年42歲的陶某是一名建材行業的老總,在一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中,欠下了140萬元人民幣的債務。此案已經該院判決并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陶某的上訴于今年4月27日被駁回。
法院表示,陶某完全有能力還清債務。經查實,其有4輛轎車,其中包括1輛寶馬車,還有一處面積近200平方米的私人豪宅及一處私家車庫。然而,判決生效后,陶某拒不還錢,與法院玩起了“失蹤游戲”。
“這是一個典型的老賴!狈ㄔ汗ぷ魅藛T稱,打通陶某的電話后,他要么稱在外地出差,要么稱有要事在身,要么關機。
“此后他一拖再拖,后來干脆停機,就像石沉大海。”為此法院工作人員多次來到他的住所,但難見陶某的蹤影。
22日上午11時許,當記者趕到現場采訪時,法院的工作人員遺憾地說,不知陶某用了什么方法,從家里溜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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