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訪了多家以“調(diào)查”、“法律咨詢”、“索取債務”等旗號為名的追債公司。他們有的已通過工商部門合法注冊,有的則以“地下組織”的形式存在著。
一家追債公司的董事長告訴記者,該公司在業(yè)界歷來以“誠信”取勝,業(yè)務繁忙,僅今年以來,該公司先后接受了債權人的158件委托,追回了2815萬多元的欠款,債務追回率超過90%。同時他強調(diào),公司以“合法”方式追債,不會給委托人留下半點麻煩。
追債公司在具體操作時,幾乎全是使用非常規(guī)的手段。追債公司的成員故意通過衣著、言談、舉止等,讓老賴感到可怕,并從法理、情理上軟硬兼施卻又“不出格”,既搞得老賴心神不寧,卻又從法律上毫無還手之力。
一名追債人員告訴記者,在執(zhí)行追債公司的一次任務中,他每天的職責就是跟蹤一名欠下70萬元的老賴,盯梢其住宅或活動場所。一天他發(fā)現(xiàn)老賴乘機到南京,于是乘坐同班飛機到南京,老賴轉(zhuǎn)機到西寧,他也一起到西寧,搞得老賴寢食難安,不得不四處籌款解決問題。
記者還目擊了追債公司的一次操作過程。在成都市八寶街附近一家調(diào)查公司內(nèi),一名被同事稱為“龍哥”的男士,接待了上門的孫女士。由于被一家裝飾公司欠下5萬元長期不還,孫女士無奈之下才來找追債公司。
“龍哥”看過孫女士提供的相關憑據(jù)后,說有把握追回,條件是孫女士拿出5萬元的50%作為酬勞。經(jīng)協(xié)商,孫女士同意支付40%,與該公司達成協(xié)議。
在孫女士的指引下,“龍哥”率領4名兄弟敲開了裝飾公司總經(jīng)理榮某的門。“我們是調(diào)查公司的人,現(xiàn)接受孫女士的委托來找你要錢!”
見“龍哥”一行人戴著墨鏡,鐵青著臉,手臂上分別紋著龍身、虎頭,榮某有些慌了,說:“我承認這筆債務,可公司拿不出錢。”
“我們既然來了,就不會空著手回去。對付你這種老賴辦法多的是。”面對“龍哥”的強硬表態(tài),榮某開始冒汗了,要求他們出去,否則自己要“報警”。
“龍哥”當場在桌上猛擊了一拳,“我們這是‘合法’追債,你把警察叫來吧!不過你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惹不起我躲得起!請你們拿到錢馬上消失。”對峙1個小時后,榮某當場叫人把5萬元人民幣送到了辦公室。
對追債公司的活躍,四川守民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守民律師感嘆,這是因為《個人破產(chǎn)法》等法律的缺位,讓很多老賴覺得“資不抵債”對自己的生活、工作毫無影響,他們一邊大把花錢,一邊欠錢不還,使得一些債權人對司法的權威缺乏信心,轉(zhuǎn)而依靠追債公司,用打法律“擦邊球”的方法來討債。這種現(xiàn)象是市場經(jīng)濟主體的自發(fā)行為,同時折射出了法律的尷尬。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萬金龍,閔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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