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在超市購物時,與一位女民警發生沖突,母子倆先后被處以治安拘留。湖北黃石市下崗女工包某為此將黃石港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該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昨日,黃石市黃石港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包某下崗多年,兒子是武漢某高校大三學生。她述稱:今年元月22日下午,她和兒子在黃石一家超市打年貨時,兒子無意中將女顧客張某撞了一下,張指責孩子沒有教養,雙方為此發生沖突。雙方被黃石港區勝陽港派出所民警帶到所里作了筆錄。包某稱,對方先用購物籃砸她的兒子,卻砸到她身上,雙方因此打起來。黃石市公安局的一份行政復議決定書則稱,爭吵發生后,包的兒子沖上去毆打張某。兒子被人拉開后,包本人沖過去對張拳打腳踢。當天,雙方到黃石市公安醫院作了檢查,隨后進行了法醫鑒定。2月13日,黃石港區公安分局下達了鑒定結論送達文書:張某、包某分別構成輕微傷。
包某稱,在這期間,她得知對方是某公安分局民警,便主動到醫院看望,希望給予賠償了結此事,但對方的要價從2000元變成3500元,最后提到9000元。民警張某予以否認,說當時還沒有出院,不可能談賠償的事。
2月24日,黃石市某醫院出具了張某面部受到輕傷的鑒定,包某被警方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傳喚。其后包某提出異議,并向黃石市公安局督察部門反映。5月29日,黃石港公安分局再次下達鑒定結論送達文書:張某輕微傷(偏重)。緊接著,5月31日至6月10日,包某被行政拘留10天;7月12日至17日,包某的兒子被拘留5天。
被告方黃石港公安分局昨在庭上辯稱,警方對此事的處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并未偏袒張某,請求法庭駁回起訴。雙方辯論后,法庭將擇日判決。(洪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