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稱,劉軍在北京拿地的本事令人驚嘆,至今還有大量的土地儲備。
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于6月9日被“雙規”,11日被罷免副市長職務。劉志華曾在北京市主管城市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國土房管、體育、軌道交通建設方面的工作,并分管2008年奧運工程建設,位高權重。其分管部門的重要性和身份的特殊性,使得外界普遍認為劉志華被中央“閃電”查辦,用意深刻。
此外,2006年2月3日,隱姓埋名藏匿的原寧夏土地局局長王英福在北京一出租房屋內被抓獲。當年1月23日,中衛市檢察院就以涉嫌受賄罪對王英福立案偵查。但在檢察機關介入案件調查后,王英福即聞風潛逃。此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列為2006年掛牌督辦的全國十件大要案之一。
經初步查明,1998年至2003年,王英福在任自治區土地局局長、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和自治區殘聯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為有關單位審批征地手續和發包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非法索要和收受相關單位賄賂(含房產)達數百萬元,其行為已涉嫌犯罪。
2006年3月,浙江省富陽市土地管理部門的受賄串案塵埃落定,富陽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喻玉明、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周劍鴻、市國土資源局土地規劃和耕地保護科科長兼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鄭勇均被牽扯其中。
(來源:人民網-《市場報》;原載自《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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