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廣州日報報道,在深圳街頭行乞的職業乞丐,月收入竟然高達3000元人民幣。這是近日深圳市城管局在答復該市人大代表的相關議案中透露的信息。深圳市城管局在答復中表示,據該局調查,一名長期在街頭乞討人員每天的收入為50元至100元,因為由于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城管部門對這些職業乞丐尚無有效對策。
據介紹,深圳一些職業乞丐,除了在路邊行乞之外,甚至趁紅燈時跑到路中心攔車行乞,給路人帶來許多不便。在一家合資公司工作的趙小姐說起一次被乞丐攔路行乞的經歷,至今心有余悸。趙小姐回憶說,有一次下班和3個女同事相約外出聚餐,車開到路口等待綠燈期間,4個女士正在車中說笑,突然一個黑影撲了過來,趴在車窗外,頓時一車女人都嚇得哇哇大叫。后來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個披頭散發的男子趴在窗外乞討。不過,最倒霉的是,趙小姐停車時只是踩了剎車而沒有拉手剎,被乞丐一嚇松了腳,小車移前了1米多,壓在停車線上,按當地交通法規要罰款500元。
趙小姐認為,這樣身強體壯的人竟然寧愿行乞也不干活,她表示不會同情,而且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強管理。
在今年深圳“兩會”期間,多名深圳市人大代表對于如何加強對乞丐的援助和管理提出了建議。深圳市人大代表夏煬指出,這些乞討人員當街乞討,殘疾人甚少,大多是一些上了年紀的壯漢、婦女,也有不少年輕人,甚至一些小孩。他們在繁忙的交通要道上行乞,嚴重影響了深圳的形象,擾亂了交通秩序,是安全的一大隱患。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發出公告,禁止在深圳市區,特別是經濟特區內的交通要道上行乞以及推銷任何商品。
從深圳市城管部門的調查來看,對街頭乞討者進行援助和加強管理比較困難,絕大多數流浪乞討人員不愿接受救助。因為城市流浪人員中大部分以乞討為職業,他們多數并不是真正因生活無著落而流落街頭。據抽樣調查,一名長期在街頭乞討的人員每天的收入約為50元至100元,收入相當可觀,根本不愿意接受救助。同時,城管局也指出,還有一種乞討者,包括被幕后成年人控制的擦車仔、賣花女、殘疾人和兒童等,這些人背后多為有組織的違法集團操縱,不會自愿接受救助。
由于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城管部門對這些職業乞丐尚無有效對策。目前深圳有關部門已組建公安城管、民政聯合執法大隊,協同管理街頭流浪者。另外,為了加強流浪未成年人進行救助管理和法制教育,深圳市公安局已專門抽調民警在救助站設立救助法制學校。(王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