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8日電 據今日早報報道,成為公安局法醫室一名法醫后,葉友勛陷入了和他的前任姜文杰一樣的怪圈。在這個犯罪科學調查(CSI)和脫氧核糖核酸(DNA)在破案中越來越重要的時代,年近退休的法醫姜文杰,卻把受賄所得,作為影響事實真相的一種“佐證”。姜文杰案發后,年輕的繼任者葉友勛,又一腳踏進同一個泥潭。葉友勛又于近日被浙江平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1947年出生的姜文杰是個老法醫,原為平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室主任,因涉嫌犯受賄罪于2003年11月27日被刑拘,2004年5月27日被收監。
平陽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1992年-2001年間,朱某、陳某、季某等多人,為了能盡快作出人體損傷鑒定結論,多次向姜文杰行賄兩萬多元。姜文杰也一一滿足了他們的要求。后鑒于姜文杰已清退全部贓款,認罪態度好,平陽縣人民法院判決姜文杰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
姜文杰案發后,他的學生葉友勛承擔起了公安局法醫室的工作。現年48歲的葉友勛,1996年5月調入平陽縣公安局任看守所醫師,1998年-2001年,調到平陽縣公安局刑大法醫室工作,2001年10月-2003年2月期間,借調到平陽縣看守所工作。2003年2月,葉友勛回到平陽縣公安局法醫室。據知情人透露,姜文杰在公安局任法醫多年,因為快到退休年齡,因此葉友勛調進法醫室,跟著姜文杰學習,葉友勛的工作能力,也得到眾人的肯定。
出人意料的是,和姜文杰案發一樣,今年4月初,平陽縣檢察院反貪局收到一封舉報信,反映葉友勛收受他人賄賂一事。反貪局立即展開調查。4月26日中午,正在勘察現場的葉友勛被傳來問話。“我預感到是為受賄的事找我,在這之前,我曾接到支某和金某的電話,說如果我不拿5萬元給他們,就去告發我。” 隨后,葉友勛陸續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01年3月,平陽人金某想為丈夫保外就醫,就通過朋友找到了時任該縣看守所獄醫的葉友勛,葉友勛答應了幫忙并索要5000元。第一次嘗到甜頭后,只要有人請他幫忙,葉友勛就會暗示讓其送禮,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2004年上半年,平陽人趙某與人打架,為傷勢鑒定找葉友勛幫忙。一天晚上,趙的兩個妹妹約葉友勛到蒼南唱歌,乘機把錢塞進葉的口袋。葉故意在雙方調解好后,才拿出趙某致人輕傷的鑒定書,讓趙逃脫了刑事責任。
為了能讓對方給他送禮,葉友勛還經常編出需要重新鑒定、要找上級部門的人等理由索要錢物。2004年11月,平陽縣水頭鎮人張某手掌被他人刺傷,找到葉友勛,葉稱此事需要重新鑒定,收了3000元。( 胡軼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