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又一個,舞廳里的陪舞女突然神秘失蹤。一處又一處,沈陽近郊的荒地上紛紛挖出女性人體尸塊。昨日9時,沈陽中院開庭審理2005系列搶劫殺人碎尸案。
犯罪嫌疑人劉學新,曾任沈陽市鐵西霽虹電梯制造廠廠長,于1999年下崗。據劉學新交待,自己共作案15起。經警方最終調查,檢察院核實認定了其中7起,并提起公訴。
罪行
在舞廳結識舞女行兇
2005年3月22日,劉學新在皇姑區北行大世界舞廳,見到張某佩戴金首飾,于是產生搶劫之念。劉學新主動與張某搭話、跳舞,騙取信任后約定次日見面。次日零時許,劉學新以發生性關系為借口,持鐵錘猛擊張某頭部,并用尖刀切割張某頸部,隨后將其分解后拋尸。劉學新搶走張某人民幣40余元,手機一部、女士手表一塊及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等物品。
2005年3月28日10時許,劉學新來到北行大廳將王某騙至家中,與王某發生性關系后,采用上述手段,將被害人王某殺死,并將尸體分解后拋尸,搶走王某30余元及金手鏈等物品。
2005年5月20日,劉學新在皇姑區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了蘇某,次日10時許,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并分解了尸體拋尸,搶走蘇某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手機等物品。
2005年8月25日10時許,劉學新在舞廳遇到董某,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并將尸體分解拋尸。
2005年10月16日10時許,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將宋某騙至家中殺死分尸,并搶走宋某金手鐲。
2005年10月15日和10月31日,劉學新分別認識了舞女馬某、李某,將她們騙至家中,殺死、分尸拋棄,搶走錢物。
認罪
都是我干的,我全認
昨日,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劉學新一臉不屑,面對指控,痛快地表示:“沒異議,都是我干的,我全認!”
公訴人:什么時候想到要搶劫?
劉學新:2004年。那時候下崗也有好幾年了,一直無業在家。
公訴人:平時經濟來源靠什么?
劉學新:我老伴兒每個月給我300元,她給親戚帶孩子,掙點錢。
公訴人:怎么想到要搶舞廳陪舞女?
劉學新:圖她們的錢!而且就是出事了,一般也沒有及時報案的人。
公訴人:作案目標是什么樣的陪舞女?
劉學新:那就找佩戴金銀首飾的唄!一看能值個三四千的,我就主動請人跳舞,跟人搭話。男女不就是那點事兒,然后就帶回家唄!
公訴人:你是為了搶劫,那為什么要殺人?
劉學新:滅口唄!
伎倆
沖掉血跡騙家人玩“斗雞”
公訴人的提問,劉學新回答得很干脆也很直接。這令旁聽席上的被害者家屬們氣憤不已,有的家屬曾試圖踢打劉學新,但都被法警一一制止。
公訴人:你的作案工具是什么?
劉學新:鋼鋸、錘子、兩把刀。
公訴人:回家后你就直接作案?
劉學新:有的是,有的就先發生關系后再動手。動手都在廁所里……
公訴人:那你妻子一直不知道?
劉學新:那能讓她知道嗎?我就騙她,說朋友在我家玩“斗雞”(賭博一種),在她回家之前把血沖掉,然后把尸塊裝進塑料袋扔到外面,什么立交橋底下、河里、荒地里……
賠償
被害者家屬索賠200萬
對于劉學新的殘忍行徑,7名被害人的家屬提出了總計達200多萬元的經濟賠償。
對此,劉學新表示:“應該賠償,但自己沒有能力。律師我都請不起,還是法院指定的!”
在最后陳述中,劉學新這樣說道:“法官、公訴人、書記員、被害家屬們,大家好!我對不起被害家屬們,我不應該這樣做,現在想想不值啊!”但他的話被被害家屬們打斷,“嚴懲他!”(據華商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