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電 (記者 趙勝玉)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說,近日發生的甘肅省徽縣水陽鄉群眾血鉛超標和湖南省岳陽縣飲用水源砷超標事件,是兩起典型的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嚴重失職、瀆職而造成嚴重后果的重大環境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極大危害,應嚴厲追究當地政府有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潘岳說,分析兩起重大環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責任在企業,實則根源在當地政府,在地方保護主義,“政府不作為”是導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關政府和部門負責人負有重要責任。一些市、縣政府領導存在畸形的政績觀,為追求一時的經濟發展,漠視人民群眾的健康,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充當保護傘。
國家環保總局工作組在調查中發現,湖南省臨湘市委、市政府在二00五年四月還公然下文對臨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鉛鋅礦化工廠兩家非法企業進行“掛牌重點保護”;當地環保部門對這兩家企業未履行任何環評手續,對他們的長期違法排污行為,視而不見,放縱不管;甘肅省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在當地環保部門支持下,竟通過了環境體系認證。目前,由于體制與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層環保部門充當了地方保護主義的“開路先鋒”,愧對環保神圣的職責。
潘岳披露,鑒于這兩起事件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并造成了極壞影響,國家環保總局已向監察部作了通報,并建議甘肅、湖南兩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業違法排污法律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當地政府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