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5日電 據生活報報道,13日,黑龍江雙城市蘭陵鎮一村民反映,當地派出所在換發第二代身份證時,被派出所以所穿服裝不符合標準為名,要求必須穿派出所提供的標準服裝,并且交納2元錢服裝出租費。經采訪核實,該所負責人承認收費行為不妥,并表示馬上糾正錯誤。
當日下午,在雙城市蘭陵派出所,許多村民正在該派出所走廊里等待辦理第二代身份證,這些人所穿的衣服各式各樣。照相室內兩名負責照相的男子對一個村民說:“你這服裝不行,得穿我們這的標準服裝”。隨后指著墻上掛著的一件深色夾克上衣說,只能穿這樣的衣服才行,不然就是給你照了相也得被市公安局給退回來。但是穿我們的服裝得交2元錢的服裝出租費。當詢問收這項費用是否有收費許可,對方說,“哪來什么收費許可,我們這衣服也是花錢買來的”。
在排隊等待照相的村民中,很多人對此不愿意接受,但大多數人在經過長時間排隊等待之后索性拿2元錢了事。一位村民說,他們也不知道什么是標準服裝,既然是派出所說衣服不合格就穿他們衣服照相,但是穿衣服收錢到底是誰規定收的、又是按什么標準來收的,派出所并沒做出解釋。
據蘭陵派出所所長靳東寧介紹,按規定公安部門在換取第二代身份證時,確實沒有規定收取服裝出租費的規定,該所收這項費用確實沒有經過任何部門允許,只是由于該所經費緊張才做出這樣錯誤的行為。但蘭陵鎮不是所有人都要換衣服照相。最后,靳所長表示這項收費是不對的,他們會立即停止收費,并將已經收取的費用全部返還給村民。(時繼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