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據現代金報報道,8月中旬,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改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草案中有規定,喝醉了酒的乘客,如果沒有頭腦清醒的同伴陪同,出租車司機將可以拒載。這條規定引起了市民爭議。
出租車新款條例引爭議
據介紹,征求意見的《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給乘客“打的”設定了七條前置條件。其中一條規定:醉酒者在無人陪同時乘車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謝絕或者中斷服務。也就是說,出租司機在遇到醉酒的人單獨乘車時,可以謝絕服務。
這一規定引起大家的爭議。一些乘客則認為,出租車拒載醉酒者顯得不人性。
“喝醉酒的人本身就需要大家照顧,這個時候打個車都拒載的話,那么醉酒者該怎么辦?難道自己開車,那顯然不可能。”市民王先生說,出租車拒載醉酒者只能說保護了出租車司機的利益,而忽視了醉酒乘客的利益。
但開了5年出租車的朱師傅的回答很有代表性,他說,自己曾經遇到過不少喝醉了酒的乘客提出強人所難的要求,有時候他真不知道該怎么辦。
官方解釋:拒載是為了避免糾紛
對于這條引爭議的草案,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的工作人員解釋說,醉酒者乘車引發服務糾紛的情形在杭州市出租汽車行業并不鮮見,特別是節假日更是高發時段。“今年五一節期間客管辦值班人員就接待處理了幾起類似事件。有的乘客借酒勁非要司機強行闖禁行道、走低速道、違章掉頭,不然就以拒載為名不付車費。”該工作人員說,出臺這樣的規定也是為了避免此類糾紛。(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