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山西孝義市的47個焦炭項目中,竟有33個違反了環保法規。山西省環保局日前向社會公布,決定暫停這個縣級市的環保項目審批權。這個帶有實質性處罰的決定,直指政府主管部門。對孝義市“開刀”,也邁開了山西這個環境污染“重災區”在治污方面的新步伐。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從治天、治地到治人、治事,也是山西迫不得已的選擇。
國家環保總局9月4日公布了2005年度全國“城考”結果,全國43個空氣質量劣于三級的城市,山西就占了17個。當地環保部門提供的情況表明,山西省已經成為全國污染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
在全省環保工作會議上,省委書記張寶順說:“如果不下決心解決環境問題,經濟發展將難以為繼,以人為本將難以落實,和諧山西將難以實現,子孫后代將難以原諒。”
在加大環保投入和建章立法的同時,山西省把治理污染與職能部門和各級干部的利益緊緊聯系在一起,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制定出具體的考核辦法,對不重視環保工作、發生重大環境事件、完不成環保工作目標任務的干部,在提拔任用和評先選優中,實行“一票否決”。各市縣主要領導是環保第一責任人,從今年7月1日起,山西省對各市縣環境狀況及治理工作實行半年一公布,年終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對領導不力、完不成任務的主要負責人,“要按規定實施問責”。
最近,《山西省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面世。它直接針對的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目標直指其“亂作為”、“不作為”。例如,有弄虛作假、包庇、慫恿環境違法行為的,將對直接責任人警告、記過、降級直至撤職和追究法律責任。(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