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子誕辰2557年紀念日前夕,中國孔子基金會在孔子故里山東曲阜向全球正式發布了孔子標準像定稿。由于發布標準像初稿引發的爭議,這次發布格外引人注目。
此前的爭議主要集中在該不該重新為孔子“畫像”上,盡管遭到了輿論的普遍反對,但是孔子基金會依然按照自己的想法發布了自己的孔子像。以造成既定事實的方法讓世人接受新的孔子像,那是他們自己的策略,但是孔子基金會版的孔子像有沒有權利自命為“孔子標準像”,這是一個問題。
根據詞典的解釋,“標準”一詞有兩項含義,其一是衡量事物的準則,比如“技術標準”;其二是本身合乎準則,可供同類事物比較核對的事物,比如“標準音”。兩相比照,“標準像”的意義應該是后者。也就是說,孔子的所謂“標準像”應該是合乎準則的畫像,其他的孔子像都要以此為準,不符合的便不標準,甚至不合格。
孔子長成什么模樣,可有準則?答案是沒有。這個答案可以說已成定論,無論贊成重新為孔子造像的一派,還是反對的一派,對此均沒有異議。既然沒有所謂準則,那么孔子的新面貌是如何確定的呢?據主創人員講,創作遵循的是孔子基金會的要求(見6月16日《新京報》)。由此,可以肯定的是,所謂孔子的“標準像”,不過是依據孔子基金會的標準推出的相貌,只能算是孔子基金會版本的孔子像。
孔子基金會向全球發布自己制定的孔子像,目的是相當明確的,那就是今后涉及孔子的宣傳也好、活動也好,都要以本像為標準,否則便不合標準。而此前,孔子基金會一再強調,“孔子標準像”的版權歸孔子基金會所有。在市場經濟規則如此盛行的年代,誰都明白這將意味著什么。
退一步說,即便孔子基金會不打算以此謀取利益,那么世人便可以欣然同意他們所謂的孔子“標準像”嗎?未必。因為孔子長像本無標準,標準像又從何而來呢?孔子基金會作為一個社會組織,無權把自己擬定的所謂標準強加給他人。此前,天津文廟的負責人已經明確表示,他們不會因為推出所謂孔子標準像而更換現有的孔子像(據7月5日《每日新報》)。要知道,孔子是全中國人的孔子,甚至是全世界的孔子。作為祖宗的孔子,歸孔氏后裔所有;作為教育家、哲學家的孔子卻不屬于哪一個私人或團體。如果誰以為自己可以就孔子制定出這樣或那樣的“標準”,那就大錯特錯了。
有消息說,首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國際孔子教育獎”獎章首次使用了孔子的這一標準像。這可以用來證明孔子基金會版孔子像的權威性嗎?要知道,這個獎項是由山東省政府、濟寧市政府每年共同出資15萬美元設立的,那么將孔子基金會版孔子像用在獎章上,就好比關聯公司的一筆內部業務,能說明什么標準和權威呢?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周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