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國孔子基金會在孔子故里山東曲阜向全球正式發布了孔子標準像定稿。
古往今來,為先賢圣哲豎像立碑這種頗有原始圖騰崇拜遺風的行為,為人們寄托理想提供了具體對象。孔子作為中國文化最具代表性的象征符號所具有的至尊地位,決定了孔子造像運動是綿延不息的中國歷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焦點不在于要不
要孔子像,而是要不要使這個形象標準化。
對于主張標準化的人來說,“孔子是中國的歷史文化名片,他的學說正被越來越多不同地域的民眾所關注、認同,而孔子形象不統一,不利于樹立世界范圍內公認的孔子形象”。這一說法貌似有理,但實際上卻不大站得住腳。因為,與孔子同是先哲的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佛陀、耶酥等,似乎都沒有一個所謂的世界公認的標準像,民間和藝術中的各種圣哲形象從來都是異彩紛呈的。但這并沒有妨礙他們思想的傳播和接受。因為,思想或者文化的傳播固然離不開具體形象的外觀,但其本質要素卻不在此,而在于我們對其思想內核的理解和闡釋,在于如何讓這些思想遺產與人們所面臨的永恒主題和當代生活現實相互滲透,重煥活力。
更為重要的是,文化的傳播和發展從來就是一個多樣并存、兼容并蓄的過程,試圖就某個問題制定統一標準,是在用經濟技術的規范標準來衡量文化,其結果只能是遏制文化想象和文化創造力。難怪有人會把制定孔子標準像的做法看成是一種商業炒作,因為這實在類似于商業營銷中的識別系統,甚至讓人想像是在發布一個產品標準。
總之,從文化傳播的角度看,制定孔子標準像實在沒有必要。但為何又會有人不顧重重阻力和非議,堅持出爐了這樣一個標準呢?實際上,這背后隱藏著復雜的自大心態和權力欲望。
中國孔子基金會自以為它所制定的孔子像可以成為標準,全然無視孔子形象在民間的豐富多樣性。孔子形象和學說不是孔子基金會的私家財產,不知該基金會有什么權力可以把自己一手制定的標準強加給國人?用法國思想家福柯的觀點來說,通過這種制定標準的行動,他們把公共的文化和知識資源成功地轉化為自己的利益源泉,把有關孔子的一切文化形象表達納入自己監護和權力范圍。在這里,知識與標準成為一種權力,一種打壓和排斥其他文化表達的暴力。
這種自大心態和權力欲望,在各種冠冕堂皇的說辭的掩蓋下,實際上彌漫著當下整個中國文化界。從各種學術會議的爭風吃醋,到各種協會的竟相崛起,文化的爭論和多元化成為一個遙遠的回響,各種學術和文化霸主你方唱罷我登場,搞得利欲熏心、了無生氣,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從這個意義上說,孔子標準像事件僅僅是這一大氛圍下的一次具體實踐而已。
(來源:信息時報,作者: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