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城鄉居民收入快速增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57年的254元提高到2005年的10493元,增長40.3倍;農民人均純收入由1957年的73元提高到2005年的3255元,增長43.6倍。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由1952年末的8.6億元增加到2005年末的141051億元。收入水平的增長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消費水平。居民實際消費水平由1952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05年的5434元。
居民消費結構明顯改善。建國之初直至改革開放初期,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都在57%以上,農村居民則高于60%;2005年恩格爾系數城鎮居民家庭為36.7%,接近中等收入國家水平,農村居民家庭為45.5%。2005年末,城鎮居民每百戶擁有家用汽車3.4輛,農村居民每百戶擁有摩托車41輛、彩色電視機84臺;每百戶城鎮居民移動電話擁有量達137部,每百戶城鎮居民接入互聯網計算機和移動電話數達32.2臺(部);農民每百戶擁有電話機58.3部,移動電話50.2部。
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逐步改善。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由1986年末的8.8平方米擴大到2005年末的21.3平方米。2005年,2.9%的城鎮居民家庭居住單棟住宅,33.1%的家庭居住三、四居室,住宅的配套設施得到明顯改善。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由1978年的8.1平方米擴大到29.7平方米,其中55.9%的農戶人均居住面積大于25平方米;居住在鋼筋混凝土結構住房中的農戶占31.1%,居住在磚木結構住房中的農戶占58.9%,90.6%的農戶的住房擁有衛生設備。
扶貧工作成效明顯。1978年全國的絕對貧困人口約有2.5億,2005年農村貧困人口降低到2365萬人。聯合國和國際有關組織認為,在消滅貧困方面,中國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是發展中國家的典范。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