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十月十四日電 (甘娜)云南省商務廳官員今天在此間稱,中國于近日正式施行《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國際核查管理規定》,該規定是中國政府在打擊毒品犯罪、堵源截流方面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將有效阻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出境外用于毒品制造。
該官員透露,該《規定》并非一項全新的規章,而是對二000年《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國際核查管理規定》的修訂。新《規定》比原《規定》增加了進口核查內容。商務部將對經營者真實性、資質及進口易制毒化學品用途合理性進行核查,公安部對經營者進口易制毒化學品的實際用途、用量進行核實。新《規定》增加了樣品核查規定,即一百克(含)樣品無須核查,只需根據一般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辦理許可證。此外,增加了全面控制原則。該原則是指發現擬進出口的貨物存在被轉用于非法用途的可能時,須停止擬進行的國際貿易;要求核查化學品經營者建立核查化學品進出口管理檔案,至少留存兩年備查;調整核查目錄,從以前的十九種增加到三十三種。
該官員稱,由于云南省毗鄰“金三角”,境外毒品流入非常嚴重。在緬北、老北地區開展替代發展一直是云南境外禁種除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中國企業到緬甸、老撾投資,開展罌粟替代種植,往往會需要一些易制毒化學品。對此,中國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專門規定,如果出口的易制毒化學品屬于《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易制毒化學品暫行管理規定》中管理目錄所列的第四十三至五十八項,且為境外中資企業生產自用,將采取年度計劃審核制度。這一措施既遏制了易制毒化學品流出境外用于毒品制造,也保證了中國“走出去”企業合法生產所需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口許可。(完)